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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蒋林等3名专业技术人员入选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1 生效日期: 2010-01-21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陕人社函[2010]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经我省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我省蒋林等3名专业技术人员入选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国家级人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切实加强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要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以“工程”国家级人选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本地区、部门、企业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才培养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省上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发[2007]18号)的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继续实施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各市、各部门已制定相应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的,请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培养措施和机制,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未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的要着手制定相应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加大对“工程”人选的培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在创新团队建设、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科技活动交流、科研条件保障等方面为“工程”人选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使他们在参与重大学术技术决策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贡献力量,增长才干。
  三、结合2009年“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公布,在一定范围内做好宣传工作,为“工程”人选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
  四、请认真总结“工程”实施以来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进一步增加我省国家级人选数量的具体措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和总结,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陕西省入选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共3人)
  蒋 林  西安邮电学院             教授
  温 霞  汉中师范附属小学       小学高级教师
  赵永庆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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