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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3-25 生效日期: 2010-03-25
发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冀卫办﹝2010﹞4号
各市卫生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冀政办﹝2010﹞4号)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冀政办﹝2010﹞4号)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提出的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使全省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2010年,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三项制度”和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
  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年”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扩展医疗卫生单位承诺范围和内容;在全省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进一步加强“三项建设”,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其覆盖全省卫生系统的每一个员工、每个工作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以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为主要内容,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干部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定期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医院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加大整改治理力度。强化对全省卫生系统内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毒麻药品、放射源以及各类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项整治,严防丢失、被盗、泄漏等事故的发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
  (三)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建设,严格准入标准,强化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强化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四)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素质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三级培训”为重点的医疗卫生单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改进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及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以“三项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缺位、不空位。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专业队伍。依据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大力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专业队伍人员轮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动市、县开展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年”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4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年”重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4月2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0年5月至9月)。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0年10月至11月)。各地、各单位对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全力予以保障,确保攻坚克难取得实际成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抓紧“补课”,确保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
  五、工作要求
  在全省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滑,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地、本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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