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发布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三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7-01 生效日期: 2010-07-01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械函[2010]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提高注册工作水平和审查质量,国家局组织制定了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三类)等三个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上述指导原则,已在国家局网站上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请登陆www.sfda.gov.cn,在“法规文件”栏目中查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