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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7-15 生效日期: 2010-07-15
发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价商字[2010]168号
省电力公司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精神,现将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253元,从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
  
  发电企业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并确保脱硫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经环保部门认定脱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甚至擅自停用脱硫设施的,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扣减脱硫电价并予以处罚。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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