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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7-15 生效日期: 2010-07-15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交安委明电[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上海船研所,部属各单位:
  
  当前,全国已经全面进入主汛期,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时期,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台风来得较晚,但频次高、强度大,台风的登陆时段趋于集中,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将产生较大影响。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国家防总的重要部署,确保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国南方地区降雨过程之多、强度之大十分罕见,目前南方地区许多江河超警戒水位,部分山体泥土松软,暴雨天气极易造成突发性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将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威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抗台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科学分析、充分准备、有效应对。一是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汛情发展,加强预警预防工作,提前部署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加强现场工作指导力度,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精细化。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使他们全面了解掌握汛期和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知识和措施;要把好人员使用关,将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人员安排到安全生产一线,安排在关键岗位上。四是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并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是要确保重点物资安全运输,把煤电油运、防汛抗台物资、人民群众必须的生活物资运输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优先抢运,特别是要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运力充足、安全可靠。
  
   二、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规程,强化措施落实。
  
  各航运企业要确保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强化船舶的运输调度,加强船舶航行瞭望,对于从事滚装、大件货物、卷钢等运输船舶应做好车辆、货物的系固绑扎工作;从事矿粉、黄沙等散装货物运输的船舶要严把吃水,注意留有足够的富余水深;在水流大、水位高的河流航行时,注意谨慎操作,严禁贪旺走扣,并尽可能不走夜航,要严禁冒台、冒雾、带病航行。
  
  各港口生产企业要针对汛期、风暴潮、台风带来的影响,做好港口物资的储运和转移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装载作业,不能作业时一定要坚决停止作业,以确保安全生产。
  
  各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要将汛期施工地段防垮塌、塌陷、滑坡和泥石流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高度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的危害,高度关注施工人员的居住安全保障,高度重视防雷、防触电、防滑、防高空作业事故;特别是水上施工企业要提前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全面掌握工程施工船舶防抗台风的能力,该停止作业的一定要停止,该撤离避台的一定要撤离,该疏散的人员一定要疏散。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重点提醒驾驶员防范易发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等危险路段,教育司机谨慎驾驶,遇暴雨天气和路况不明时,果断采取慢行或停运等措施,对于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路段,原则上不得夜间行驶。
  
   三、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重点督导客运、施工、渡运、港口、船公司等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现场有效监管,加强服务支持力度,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各海事、港航部门要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水上交通运输的行为,维护水上通航秩序,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做好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为船舶的安全航行提供航道保障,特殊情况下,要坚决采取禁止夜间航行或全面禁航等措施。要加强船舶现场监管力度,做好船舶出港前的安全检查把关,强化船舶动态监管,特别是要确保重要通航大桥水域的通航安全;并要充分发挥vts、ais、cctv等监控手段,加强对船舶安全航行的信息服务。要强化船舶避台措施的落实,引导好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并要进一步强化锚地的管理。
  各公路、运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路网运行监控,指导、疏导好车辆运输,在“漫水桥”、“过水路面”和塌方、塌陷路段以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路桥、涵洞以及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等地段,要加强观测,一旦发现险情要坚决采取禁行措施。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要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结构加固、机械设备存放、施工人员安置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值守,做到安全工作信息传递畅通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抗台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令畅通,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靠前指挥,对于重点交通运输任务、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关键的安全生产现场,领导干部要现场带班组织指挥,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监管全过程信息的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全面的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生危险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迅速处理,并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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