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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电子申报软件2010”的公告(第64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7-15 生效日期: 2010-07-15
发布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为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医疗器械部分试运行工作,相关部门对现行使用的医疗器械报盘程序及体外诊断试剂填报软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下称受理中心)将于2010年8月16日起正式启用“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电子申报软件2010”。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0年8月16日起,受理中心只接受由“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电子申报软件2010”生成的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报盘。2010年8月16日前受理中心只接受目前使用的医疗器械报盘程序及体外诊断试剂填报软件生成的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报盘。
  2、凡受理中心已发出补正通知书,且未在2010年8月16日前提交补正资料并被受理的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申请,申请人在2010年8月16日(含)后再次提出申请时,应使用由“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电子申报软件2010”生成的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报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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