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开县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1 生效日期: 2010-11-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10]9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开县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开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开县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开县府文〔201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提出的《重庆市开县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
  二、请你县认真贯彻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的有关规范,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