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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的通知
(苏卫国合〔2010〕321号)
各市卫生局:
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等(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是由省财政专项拨款、省卫生厅管理、面向全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公费资助出国(境)学习进修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项目, 承担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发展和提升中青年医疗卫生人才能力的重要任务。该计划重点资助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领域的中青年骨干赴国(境)外学习进修 和邀请国(境)外一流专家来访。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进修期限分别为一、三、六个月或一年。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派出单位需按省财政资助资金的1:1进行安排。邀请国(境)外一流专家来访只接受单位申请。
2011年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3-23日,请登陆江苏卫生国际交流网(http://www.jswsgj.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咨询自 11月3日起。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23日至2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江苏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1602、 1614室。联系人:顾钟洋、李郁,电话:025-83620632、83620614、83620919,传真:025-83620632,邮 编:210008,电子信箱:jswsgj@163.com,查询网站:http://www.jswsgj.cn;http: //www.jswst.gov.cn。
文件及附件材料请从以上网址下载浏览。
附件:
1、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
2、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3、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推荐项目指南
4、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
5、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及录取流程
6、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管理与项目实施流程
7、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是由省财政专项拨款、省卫生厅管理、面向全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公费资助出国(境)学习进修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项目,承担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发展和提升中青年医疗卫生人才能力的重要任务。按照《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实施办法》(苏卫国合[2009]242号)和2011年度选派计划,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 2011年将在全省选拔各类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280名,资助一定数量国(境)外一流专家来华。
一、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的带头人及后备人才以及各单位急需培养的人才。
重点资助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领域,详见《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二、资助类别、期限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分为三类:(1)临床医学;(2)卫生管理;(3)其他人员。以个人或专项课题组形式派出。在外时间根据进修需要,为一、三、六个月或一年,其中专项课题组在外时间为一个月。
(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国(境)内停留时间一般在一周以内。
三、项目类别
1、推荐项目。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国(境)外进修国家(地区)、机构和时间。详见《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推荐项目指南》。
2、自选项目。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国(境)外接受机构和导师。需同时填报2个国别(地区),避免同时申请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
四、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医德高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卫生管理、护理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本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临床医学需具有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十年以上(2000年12月31日前)工作经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5、200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举办的pet5考试成绩5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或近5年内(2005年12月31日后)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
单位重点推荐人员,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可先由单位推荐上报。录取为预备人选后,原则上必须取得pet5考试成绩5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 试(wsk)合格证书后方可派出。赴港澳台地区培训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有关pet5报名及考试情况请参阅江苏卫生国际交流网常见问题栏)
6、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境)外生活学习环境。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近5年曾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
2、近5年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3、近5年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具有个人获奖证书)。
4、圆满完成两年援外医疗任务,表现突出者。
(二)拟邀请来访的国(境)外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重要的专业影响力,在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相关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组织任职或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独创性成果;
2、参与我省医疗卫生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的联合攻关,开展临床、公共卫生高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与合作研究等;
3、所在机构愿意接受我省医疗卫生人员学习进修,能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稳定、深入的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
五、费用标准及资助额度
(一)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资助经费包括国(境)外生活费补贴、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等。出国(境)学习进修费用补贴标准按 照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自选项目资助额度或根据与国(境)外机构协议执行,资金金额将根据申请的国别(地区)确定。人员派出单位按省财政资助资金的 1:1进行安排,与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统筹管理使用。
(二)邀请来访的国(境)外一流专家资助费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在江苏期间的部分食宿、交通费和工作津贴等,资助金额将根据与项目资助重点的关联度、所在单位的条件、专家评审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申报选拔
1.出国(境)进修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重点推荐两种方法;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只接受单位申请。(1)个人需先向所在单位申请。(2)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登陆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http://www.jswsgj.cn)进行网上报名,由申请者个人或单位填报《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进修申请表》或《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邀请来访申请表》。(3)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单位明确签署同意意见后集中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由单位出具 “单位重点推荐函”。重点推荐人员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总数的10%以内。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和项目进行排序后统一填写《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wsgj@163.com)。
2.申请材料递送。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10年11月23至26日。逾期不予受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市卫生局统一报送,厅直单位可直接报送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
3.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对出国(境)进修申请,省卫生厅可视情况对申请者申请的进修国家(地区)、机构和时间进行调整。录取工作将于 2010年12月结束,录取名单以省卫生厅通知形式下发并同时在网上公布(http://www.jswsgj.cn ;http:// www.jswst.gov.cn)。
七、管理
(一)出国(境)进修管理
受资助人员按其行政管理渠道自行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等手续。办妥签证后,领取国(境)外生活费补贴和国际机票。进修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的受资助人员,派出前,须与省卫生厅签订《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协议书》,并进行公证,向省卫生厅缴纳回国保证金后,领取国(境)外生活费补贴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按期回国后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受资助人员从2011年1月起陆续派出,原则上2011年底前派出完毕。
(二)邀请来访管理
项目单位在向省卫生厅报送详细的实施计划后获得经费资助,并在项目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总结报告报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
附件2:
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
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 优先资助领域名称 |
一 | 临床医学 |
脑血管病 | |
干细胞移植治疗脑血管病 | |
脑图技术在脑血管病病变范围量化诊断的运用 | |
老年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早期诊断技术 | |
卒中的规范化治疗 | |
重症脑血管病的救治技术 | |
脑胶质瘤的综合治疗 | |
脑血管痉挛的防治 | |
肿瘤 | |
恶性肿瘤的规范化和个体化诊疗 | |
恶性肿瘤的生物治疗 | |
肿瘤的心理治疗和护理 | |
恶性肿瘤的精确放疗、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
肿瘤放射增敏和放射防护剂的研究应用 | |
常见肿瘤的早诊早治 | |
呼吸系统疾病 | |
肺癌的早期诊断技术 | |
间质性肺病临床诊治技术 | |
肺癌多学科综合诊治技术体系 | |
重症肺部感染的诊疗技术 | |
呼吸道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 |
| 心脏病 |
介入心脏病学新技术(重点:瓣膜病、冠心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衰) | |
危重心脏病人的规范化处理 | |
| 内分泌及代谢疾病 |
糖尿病的教育与管理模式 | |
妊娠糖尿病的管理 | |
甲状腺结节疾病的诊治 | |
糖尿病足和外周血管病变的治疗 | |
内分泌疾病的临床检验技术(糖尿病自身抗体检测) | |
| 感染性疾病 |
艾滋病临床治疗技术 | |
耐药菌感染的控制、管理 | |
病毒性肝炎、肝衰竭的免疫学发病机制和生物治疗 | |
内毒素血症的防治 | |
不明原因重症感染的临床救治 | |
新发传染病的临床应对策略 | |
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 | |
消化系统疾病 | |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 |
精神障碍 | |
二 | 预防医学 |
三 | 卫生管理 |
附件3:
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
推荐项目指南
两岸医护交流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省卫生厅与台湾医事联盟协会合作备忘录,2011年拟选派江苏省优秀中青年骨干医师和护士及医院管理人员赴台湾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临床医学、护理、医院管理。临床医学重点资助领域参见“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二)派出时间和期限
2011年当年派出。在外时间为一个月。
(三)选派人员:80人,分三期派出。
(四)进修目的地:台湾地区。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规定的要求;
(二)其它条件:申请者外语水平不限。
四、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11月3日至11 月23日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网(www.jswsgj.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成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三)申请受理方式
各地申报材料由各市卫生局统一受理;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受理。各地市卫生局和厅各直属单位必须将申请材料于2010年11月26日前统一送交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省卫生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自2010年11月3日起提供咨询。
(四)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评审、录取办法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省卫生厅根据录取人员的专业进修计划,负责联系安排在台湾的进修医院和导师,并帮助获得赴台所需各种文件。录取人员将分期派出。
七、经费资助及有关待遇
1. 一次往返机票及在台食宿、交通、培训、参加学术交流会、参观访问和医疗保险等费用,由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和人员派出单位按1:1的比例分担。
2. 录取人员的办理证件费、国内旅费、出国(境)前预培训费由人员派出单位负担。
中德卫生交流项目
中德卫生交流项目是江苏与德国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的国际交流活动,目前包括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和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一)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是由省卫生厅、省外国专家局和德国政府、德中科技交流协会、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共同资助,德国医学会支持的国际医疗交流项目,旨在通过与德国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搭建德中医疗合作的平台,促进江苏医疗卫生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是由江苏省卫生厅与德国萨克森州、巴符州社会事务部共同支持的国际卫生交流项目,将选派江苏省中青年临床及公共卫生骨干人员赴上述两州的医疗卫生机构学习进修。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重点资助领域参见“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二)派出时间和期限
2011-2012年陆续派出。在外时间:三个月或六个月。
(三)选派人员: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选派20名临床医生;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分别选派10名、8名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人员,分期派出。
(四)进修目的地:德国。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2010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
(二)其它条件: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申请者必须通过德方组织的面试。
四、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11月3日至11月23日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报名系统(www.jswsgj.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成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三)申请受理方式
各地申报材料由各市卫生局统一受理;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受理。各地卫生局和厅各直属单位必须将申请材料于2010年11月23日-26日统一送交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省卫生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自2010年11月3日起提供咨询。
(四)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由省卫生厅、省外国专家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候选人及德方面试候选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省卫生厅网上公布并下文通知各相关单位。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省卫生厅将根据录取人员的专业进修计划,负责联系安排在德国的进修单位和导师,办理邀请函。录取人员将参加出国前预培训,分期派出。
七、经费资助及有关待遇
1、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在德国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由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和人员派出单位按1:1比例分担。往返国际旅费由 省外国专家局负担。培训费用、课时费、培训中医疗器械的使用和保险费由德国科协和德中科学技术交流基金会承担。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录取人 员在德国期间的培训费用及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和一次往返机票,由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和人员派出单位按1:1的比例分担。
2、录取人员的护照签证费、国内旅费、出国前预培训费由人员派出单位负担。
附件4:
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
1、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表全部在线填写(www.jswsgj.cn), 不得手写(签名和单位意见除外)。栏目填写不全,须交资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受理。
2、填表时,须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准确、详尽。
3、出国(境)进修申请请按下表顺序附有关材料: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1 | 申请表 |
2 | 附件材料目录 |
3 | 身份证件复印件 |
4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5 |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6 | 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7 | 最近发表的2篇主要论文复印件 |
8 | 主要承担的科研项目合同书首页复印件 |
9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10 | 2009年以后pets5考试及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11 | 曾出国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
12 | 若单位重点推荐请另附一页“单位重点推荐函” |
13 | 若选重点学(专)科等项,附批准文复印件 |
4、邀请来访申请请附被邀请人简历(详述其主要学术成果)。
注: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及所附证明材料均须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证明材料应放在申请表之后。申请表原件单独装订,申请表复印件连同证明材料均按上述顺序装订工整,不得特殊装订。
5、曾出国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申请人保证”一栏,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方有效。
7、申请表中“同意”“不同意”选项,若不填,均视为不同意。
8、评审结束后,所有递交材料均不退还单位和本人,请自行留存底稿。
附件5: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及录取流程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
选派方法: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派出。具体步骤如下:
第1步 查阅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本年度申请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第2步 查阅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本年度优先资助领域,确定拟申请的课题。
第3步 查阅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本年度推荐项目一览表,确定拟参加的“推荐项目”,或选择“自选项目”。
第4步 个人报名需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www.jswsgj.cn)注册,选择“出国(境)学习进 修”,填报申请表。“单位推荐人选”在完成上述第1--3步后,直接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www.jswsgj.cn)注册,填写申请表。
第5步 打印申请表并准备相关书面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
第6步 将准备好的书面申请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集中所有申请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第7步 由各主管部门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汇总后报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厅直属单位直接报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
第8步 省卫生厅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后,正式公布录取人员名单并下发录取通知。
二、邀请来访
第1步 查阅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本年度申请简章,确定本单位是否有资格申请。
第2步 查阅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本年度优先资助领域,确定拟申请的领域。
第3步 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www.jswsgj.cn)注册,选择"邀请来访",填写申请表。
第4步 打印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书面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
第5步 将准备好的书面申请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第6步 由各主管部门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厅直属单位直接报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
第7步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拟录取项目。
第8步 省卫生厅正式公布入围项目并下发通知。
附件6: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管理和项目实施流程
一、派出及国(境)外管理
申请人员一旦录取,即进入派出及国(境)外管理阶段。请参照如下程序进行。
第1步 阅读录取文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第2步 按项目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或自行联系国(境)外接受单位、取得邀请信等材料。
第3步 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以及护照签证。
第4步 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出国(境)前培训。
第5步 出国(境)时间为6个月或1年的受资助人员需办理《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资助出国(境)进修学习协议书》公证,缴存保证金。
第6步 领取往返机票;领取国(境)外生活费。出国(境)。
第7步 完成国(境)外学习进修,向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提交学习报告(通过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www.jswsgj.cn 报送),回国。
第8步 回派出单位报到。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
二、邀请来访
邀请来访项目一旦获得批准,即进入项目实施阶段。请参照如下程序进行:
第1步 阅读项目批准文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第2步 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3步 省卫生厅根据项目批准文件和接待计划下拨资助。
第4步 实施项目。项目结束后10天内向省卫生厅报项目总结(通过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www.jswsgj.cn报送)。
附件7:
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
(一)出国(境)进修申请个人(请单位将此表打印二份,发电子邮件,一并上报)
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e-mail:
(按单位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或职务) | 已获最高学位 | 外语 水平 | 申请 专业 | 从事该专业时间 | 项目类别 | 申请国别 | 进修时间 | 单位意见 | 手机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外语水平:选择“留学一年”、“国外工作一年”、“pets5合格”、“无成绩” 四类中一类填写
已获最高学位:选择“博士”、“硕士”、“学士”三类中一项填写
项目类别:选择省卫生厅推荐的具体项目或自选项目,如选择推荐项目,进修时间可不填。
申请国别:选择2个国别填写,如:新西兰、瑞典
单位意见:选择“重点推荐”或“同意” 两类中一类填写
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
(二)专项课题组人员(请单位将此表打印二份,发电子邮件,一并上报)
单位公章: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e-mail:
(按单位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项目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或职务) | 已获最高学位 | 外语 水平 | 申请专业 | 从事 该专业时间 | 项目类别 | 申请国别 | 进修时间 | 单位意见 | 手机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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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填表说明同前表。
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
(三)邀请来访(请单位将此表打印二份,发电子邮件,一并上报)
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e-mail:
(按单位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邀请专家姓名 | 国籍 | 专家所在 机构名称 | 专家电子邮箱 | 合作科室 | 合作内容 | 合作方式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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