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价服[2010]346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海宁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宁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海宁市保安服务公司科目二红外模拟训练费标准的请示》(海发改价〔2010〕45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科目二场地考试考前红外模拟训练费:小轿车180元/人·小时,大客车、大货车280元/人·小时。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10年11月15日起试行2年。请督促海宁市保安服务公司坚持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收费,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