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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涿州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8 生效日期: 2010-11-08
发布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冀发改农经[2010]1715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涿州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涿州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农经〔2010〕1715号)

  

  涿州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以涿发改局字〔2010〕50号文报来的《关于上报涿州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0〕2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刁窝、豆庄水厂2处,解决刁窝乡和豆庄乡的柳河、刁一等22个村、2.0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3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18万元,省级配套309万元,群众自筹103万元。

  

  特此批复。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略)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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