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25 生效日期: 2010-11-25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秘[2010]38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皖政秘〔2010〕385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10〕435号)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介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合六叶高速公路合叶段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即从2007年11月28日至2037年11月27日。到期停止收费,撤除站点。在收费经营期内,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