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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26 生效日期: 2010-11-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学[2010]10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0〕10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 教委学〔2010〕87号),我委已下达了201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部分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申报的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少于原分配计划。 为了确保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经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家评审会同意,根据各相关高校申请,我委决定对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 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6所高校额度,增加6所高校额度,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相应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2010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学校
原分配名额
调整后名额
调整情况
上海理工大学
770
790
增加20人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541
539
减少2人
上海海洋大学
549
574
增加25人
上海音乐学院
80
35
减少45人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2
125
增加3人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141
148
增加7人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5
198
减少7人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6
8
增加2人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165
158
减少7人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167
161
减少6人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105
121
增加16人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6
0
减少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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