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教委学[2010]10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0〕10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 教委学〔2010〕87号),我委已下达了201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部分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申报的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少于原分配计划。 为了确保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经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家评审会同意,根据各相关高校申请,我委决定对上海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 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6所高校额度,增加6所高校额度,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相应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2010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学校 | 原分配名额 | 调整后名额 | 调整情况 |
上海理工大学 | 770 | 790 | 增加20人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541 | 539 | 减少2人 |
上海海洋大学 | 549 | 574 | 增加25人 |
上海音乐学院 | 80 | 35 | 减少45人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22 | 125 | 增加3人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141 | 148 | 增加7人 |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205 | 198 | 减少7人 |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 6 | 8 | 增加2人 |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165 | 158 | 减少7人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167 | 161 | 减少6人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105 | 121 | 增加16人 |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 6 | 0 | 减少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