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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庆大学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2 生效日期: 2010-12-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10]11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庆大学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庆大学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意见

  (渝府发〔2010〕11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市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打造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根据教育部与我市共建重庆大学协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重庆大学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重庆大学经过80余年的发展,整体实力显著提升,目前具备跻身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基础。但是,同国内著名大学和国际高水平大学相比,还存在较大 的差距。重点支持重庆大学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贯彻“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发挥重庆大学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 革试验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建设中的战略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重庆大学自身发展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创新部市共建新模式和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支持重庆大学瞄准 世界学术前沿,紧密结合重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职能,整体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 力,早日建成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动 态管理、分段实施”的原则,到2015年,重庆大学学科整体实力明显提高,自主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在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打造创新团队、培养拔 尖创新人才、创新高等教育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力争重庆大学整体办学实力进入全国高校前20强,为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 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重庆大学的学科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一批学科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整体学科实力进入全国一流高校的前列,全面实现“985工程”建设战略目标,学校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跃上新台阶,基本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工作措施

  

  重庆大学应坚持“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发展思路,扩大国际视野,充分发挥在我市高等教育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作用,在人才培养、师资建设、学科建设、服务地方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实现创新发展,为重庆市打造西部教育和科技创新高地作出突出贡献。

  

  (一)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全面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推进适应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需要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 与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新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构建学生培养方案,为 国家和地方培养具有创新素质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创业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3%以上。积极扩大博士生培养规模,提升培养质量,开展与重庆市发 展相适应的国际化、工业化、城镇化及城乡统筹发展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新增博士后流动站25―30个,扩大与企业 联合设置博士后工作站的范围,新增博士后工作站30个以上。提升教师适应在职人才高端培训的知识和技能水平,面向重庆市各类人才开展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成 为重庆市高层次管理和业务人才在职培训的主要基地。

  

  (二)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围绕办学目标和办学任务,改革与创新促进教师学术成长和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优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环境。大力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面向全球吸引一批高 层次人才,持续开展教师定期出国进修,着力建设国际化的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人才考评体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到2015年,新 增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0―80名,成为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聚集地。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学科尖峰计划和整体提升计划,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学科建设,推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孕育新兴学科生长点,凸显学科优势与特 色。到2015年,使一批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成为国家一流学科,集中建设3―5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名,4―6个一级学科成为esi排名世界前1%学科, 新增6―8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作为牵头单位承担一批“973”项目和国家急需的重大项目,取得3―5项代表国家水平的标志性、原创性成果。
  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重庆市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设备共享率和设备利用率。新增国家级科研基地3―5个,新增国家级创新团队2―3个,为重庆市立项建设国家实验室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围绕国家和重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更加完备的工业与城市建设学科体系,提升学科为国家和地方作贡献的能力,围绕重庆市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等 “6+1”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方面与重庆市产业升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实现深度融合。

  

   建立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建立与市级重点工业园区对接的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基地,建立与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对接的研究中心或工程中心。到2015年,为重庆 市新增国家工程中心2―3个,新增与地方和大型企业共建创新平台20―30个,新增专利1000―2000项,实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3―5项,争取 ipo上市1―2个。

  

  (五)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扩大国际视野, 与国际一流大学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依托优势学科建立国际科研合作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基地。到2015年,与10所国外著名大学建立长期稳定的学术联盟,与 20所国外高水平大学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建立“海外高端人才数据库”,广泛吸纳海外高端学术、科研智力,成为重庆市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

  

   充分利用国际科技与教育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在校留学生规模翻一番达到1500人,来校攻读学位留学生比例达到 60%。积极承办高层次的国际会议、承担高水平的国际合作项目,使重庆大学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为重庆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力支撑和服务。

  

  三、保障条件

  

  (一)政策支持。

  

  把支持重庆大学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十二五”规划,作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重庆大学“985工程”建设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1.把对重庆大学的支持纳入《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在全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对重庆大学予以专项支持。在市级教学名师评选、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等质量工程项目方面以及在重点学科、创新 团队、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方面,予以重庆大学倾斜支持。扩大重庆大学“巴渝学者”评选的比例以及“重庆市人文社科研究 基地”数量。

  

  2.促进重庆大学加大海外博士和学术领军人物的引进力度,将重庆大学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纳入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和相关人才引进计划的范围,享受资助政策。积极支持重庆大学优秀学者参与重庆市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对重庆大学人才引进在资金、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

  

  3.在推动全市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中,设立专项支持重庆大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专项支持重庆大学与大型企业集团共同组建产学研联盟,建设一批市级自主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创新机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重庆大学的一批重点学科尽快成为国家一流学科。

  

  4.积极支持重庆大学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有更多研发平台成为国家级平台。设立专项,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攻关、科技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加大对重庆大学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5.在市级重点工业园区建立与重庆大学学科对接的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基地,通过校企联合设计、合作攻关、委托开发等,建设面向园区企业开放、共享的联合实 验室或研发基地,并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由重庆大学派出专家到园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有效互动,提高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能力与水平。

  

   6.推进所属国有重点企业与重庆大学“结对子”,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建立与重庆大学学科对接的研究中心或工程中心,并设立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大创 新发展专项予以支持。通过建设,使之成为我市国有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基地、开发基地和推广基地,部分基地建设成市级或国家级的工程研究中心。同 时,在建设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成为市属国企与在渝高校创建产学研联盟的合作模式。
  7.充分利用重庆大学建筑类学科的优势,支持其在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应用、低碳建筑发展、统筹城乡建设、宜居畅通重庆建设、轨道交通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和产业化推广,共同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领域的示范中心。

  

  8.支持重庆大学将教学、科研中心向大学城新校区转移,促进重庆大学城城市功能的完善。

  

  9.支持各类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科技引导基金投入重庆大学,促进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一批有市场前景和科技含量的项目和产品。

  

   10.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支持重庆大学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高等教育社会资助体系,通过动员企业捐赠、个人捐赠、海外捐赠,并创新 落实包括教育捐赠减免税政策在内的扶持政策,扩大重庆大学教育基金规模,达到在政府推动下重庆大学社会筹资事业的跨越发展。

  

  11.支持重庆大学建立集成电路设计学院,在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和创新水平的同时,为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应加强与重庆大学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政策创新等方面的合作,根据自身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输送管理 和业务人才在重庆大学进行在职教育,并联合重庆大学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和攻关。同时,针对重庆大学服务重庆地方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给予相应 项目、资金、土地及政策支持。

  

  (二)经费投入。

  

  市政府按照总体规模上 不低于教育部给予重庆大学“985工程”专项建设经费1∶1的比例给予资金及配套政策支持,其中财政资金不低于国拨经费的50%,其余经费由市政府有关部 门给予重庆大学专项任务支持的方式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市属重点国企产学 研联盟发展、市级工业园区研究基地、重大产业化项目推进以及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示范工程攻关等方面给予重庆大学专项支持。

  

  (三)组织保障。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市校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教育、科技、城乡建设、人力社保、国土房管、 国资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和重庆大学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重庆大学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每年定期召开一次联席 会议,研究解决各重点支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经费保障问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庆大学建设发展中的专项问题。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提出支持重庆大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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