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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关于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6 生效日期: 2010-12-06
发布部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发布文号: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关于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文委、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上海静安区“11.15”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恶劣,教训惨痛。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 步做好消防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经研究,近期将深入开展本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 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本市先后发生多起火灾、火险,安全 形势尤其是消防安全情况极为严峻。为此,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首都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紧密结合 当前安全工作的特点,全面强化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逐级、逐层落实安全责任,立即组织开展 全面、深入、持续的安全大检查。

  

  二、突出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查要害。各 单位要以高层建筑、食堂、机房、工地、库房、图书市场、大型活动举办场地、木制结构建筑等为重点,采取专项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到消防重点区 域、场所、部位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查问题。要以内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灯、消防警示和疏散标志安装是否规范;消防器材设置与配备是 否到位;消防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到位且灵敏有效;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公共场所、内部空间是否有违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问题;消防知 识宣教工作是否落实;中控室值守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在岗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存储、废置等各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等,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底数清、 情况明、不积压、不隐瞒,逐一纳入台帐,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100%摸清,100%建帐,100%落实安全与整改责任。三是查措施。深入检查 各环节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可行,防范处置火灾事件工作方(预)案是否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完备等,确保各项安全制度、 管理措施健全完善。

  

  三、几点要求

  

  1、加强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的安全 检查工作。各区县文委、机关各处室要妥善安排,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重点单位、重 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置和使用情况,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 情况,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等。

  

  2、各单位要对单位内部认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 不要仅局限于消防安全方面,凡涉及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单位安全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安全措施是否到 位,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通过检查找出漏洞和隐患,并及时整改。

  

  3、各单位都要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并做好来访登记和巡逻检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延误报告的要追究责任。

  

  4、各单位检查情况,包括主要过程、查处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治效果等,于2011年1月10日形成书面报送至局人事处。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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