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17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刘新文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其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枫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刘日亮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郑兆安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邓启群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谭明杰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章国宽 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纪检组长
关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兰海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廖小波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韩庆东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郑恒受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陆世降 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吴炳贵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何东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程志宏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韦干 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苏新生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谭明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覃安宁、耿文奎、葛宪民、李候健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文下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