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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工业如何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情况报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3-10-12 生效日期: 1983-10-12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机械工业要为农业发展服务的指示,我部于去年未至今年初,先后派出四个小组到九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进行调查,了解农民对机电产品的需要;同时,还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机械、农机厅(局)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调查。为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村调查的基础上,五月份召开了机械工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落实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具体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对机械工业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发展农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出现了大发展的局面。我国农村经济这一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对机械工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 农业机械化事业已经成为亿万农民自己作主的事业,自己买农机,自己办机械化。
  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多年来是国家、公社或生产大队经营为主。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济向深度广度发展。广大农民迫切需要机械化,手头又有了一定资金,促使农民购置和经营农机迅猛发展。一九八一年底,户买户营的拖拉机有三十八万台。到一九八二年底已发展到九十九万台,加上集体所有由农户经营的,已占全国农村拖拉机拥有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其它农业机械也有三分之二的数量是农户经营的。 实践证明, 那种认为“包产到户、农机无路”的看法,是不符合事实的。恰恰相反,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机化事业成为八亿农民自己的事业,为农机化的大发展开拓了广阔前景。
  (二) 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要求提供多样化的机电产品。
  过去,主要为农村提供拖拉机、内燃机、收割机等几大件,这种状况已远远不能适应农村需要了。 研制和提供多种多样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机电产品, 已成为燃眉之急。例如,人工培植白木耳,需要伐木、切块粉碎、装袋、 钻孔等加工成套设备; 发展淡水养鱼,要求解决鱼苗孵化、鱼饲料加工、鱼搪挖泥、充氧以及捕捞、冷冻、加工、运输等设备;发展家庭养殖业以及城市郊区副食品基地建设,需要更多的各种专用设备等等。
  (三)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生产经营规模由大变小,要求提供大量小型化的农机具。
  近两年农村需要的小型农机具剧增 。 一九八二年小型农机具的产值比上年增长28%。小型户养鸡成套设备年初计划三百套,实际完成五千套,超计划十五倍以上。据预测分析,小型农机具的需要量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还将有较大的增长。
  (四) 为农业增产增收推广新的技术措施,要求机电产品向新的领域进军,对使用效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农业栽培上采用地膜覆盖技术,一般可提高产量30%左右。农民迫切需要地膜覆盖机。再如,老式粮食烘干机,机型大,耗能多,不能综合利用,经济效益差。现在急需发展既能烘粮,又能烘棉、烟、药材等经济作物的低温烘干设备。经烘过的棉花、烟草可提高一个品级,每百斤增收三、四元,红薯能减少损失20%至30%。此外,发展畜牧业,建设草场、放牧方面推广的电栏、网围栏等新技术,都要求提供经济适用的技术装备。
  (五) 为解决农村所需能源,要求机电产品向多种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发展。
  (六) 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提供大量物美价廉、坚固耐用的曰用机电产品。
  机械工业必须从思想到行动,跟上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积极主动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 机械工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方针
  机械工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方针,这就是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的:“农民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
  坚持这一指导方针, 思想上必须来一个转变。 要把八亿农民当作农机化的主人,摆正机械工业为农业服务的位置,克服“官工”、“官商”作风,切实把立足点转到全心全意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上来。
  坚持这一指导方针,在工作上要有个大的转变。由过去主要为社队、农场服务,转变为既为社队、农场服务,又为千家万户服务;由过去主要为种植业服务,转变为既为种植业服务,又为多种经营服务。这就需要我们经常深入农村,调查农民的需要,不仅要了解农民需要什么机电产品,还要熟悉了解农村经济发展各方面的特点,相应地研究设计和生产供应新产品。
  坚持这一指导方针, 必须努力上质量、 上品种、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当前农村需要的机电产品,在这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集中力量抓上去,在老的技术基础上是不能真正为农业服好务的。因此,机械工业必须把“三上一提高”作为战略任务,全力解决这个主要矛盾。
  坚持这一指导方针,是机械工业各个行业的共同任务。不仅农机行业,而且汽车、电工、仪表、机床、轴承等各个行业,都要制订各自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规划和相应的措施,满腔热情地为农业服务。 三、 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一) 调整产品结构,适应需求结构变化。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的基本方向是:在发展粮食作物机械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机械;重点发展小型机械的同时,适当发展中、大型机械;发展机械化设备的同时,努力发展多能源利用和节能机械,继续抓好半机械化设备。
  根据当前农村的迫切需要,拟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农副产品深度加工机械。这是农业翻番、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以薯类加工为例,全国每年可用于加工的薯类约一百二十亿斤,价值二十一亿六千万元,如初加工成淀粉,价值可达四十亿二千八百万元,如进一步加工成细粉丝,价值即可达九十六亿元。目前,这些深度加工机械很多是缺门,急需根据市场调查情况,抓紧研制、生产和供应。
  牧业机械和渔业、林业机械。急需发展小型和适用于草山、草坡作业的牧草机械、饲料加工机械、奶粉加工成套机械;人工养鱼需要的渔业机具、就地速冻、组合式冷库等保鲜储藏设备;积极发展营林、造林、采伐、加工、运输等各种机械。
  多能源利用和节能设备。现在生产的内燃机,多数机型落后,平均每马力油耗比国外先进产品高5%至10%;排灌机械很大一部分效率低、匹配不合理,浪费能源。必须加速落后产品的更新换代,发展节能产品。同时要积极研制开发小水电、风力发电和多能源利用的设备。
  农村运输机械。农业运输用工量一般占农业总用工量的一半左右,随着农村商品生产发展,运输量将进一步增加。我们要努力提供各种适用的中小型运输工具、工作附件和专用装置等。
  此外,还要积极发展适应科学种田所需的各种测试、分析仪仪表,以及改善农村生活所需的各种机电产品。
  实现上述产品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是:
  贯彻科技先行的方针,组织科技攻关。围绕农业发展急需的重点,我们对“六五”后三年农用机电产品科技规划作了较大调整,从原来的一百六十六项增加到三百五十项,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生产企业密切配合,协作攻关,大部分已落实到责任单位。调整一部分企业生产农村急需的机电产品。已初步安排了一百六十六个条件较好、生产任务不足的企业转产或兼产林、牧、副、渔业需要的小型机具。
  根据产品结构相似、工艺相近、经济合理、充分发挥现有技术装备潜力的原则,改变企业单一品种生产的结构,发展多品种生产,提高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能力,努力增产市场紧缺的产品。(二) 确保产品质量,对农民负责到底。
  近几年农机产品质量虽有所提高,但问题仍不少,特别是去年下半年某些产品供不应求后,又出现了乱铺摊子、粗制滥造的现象。为确保产品质量,拟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计划性,防止一哄而起。为制止盲目发展,必须实行统一计划、定点生产、分级管理的办法。对量大面广、通用性强、制造技术复杂、配套协作较多的产品,如手扶拖拉机、内燃机、关键配件以及少数牧业、加工、排灌、运输等机械产品,由部统一定点,统一编制计划,统一分配原材料指标及关键、特殊材料;其余大部分产品由各省、市、自治区管,部主要抓方针政策,综合平衡,统一技术标准等。
  主要农机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凡是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发给生产许可证。今年下半年,先在生产小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和小柴油机等产品的企业中,进行这一工作,然后逐步扩大范围。
  参照国际通用技术标准,修订我国农机产品的质量标准,组织质量攻关。第一步,到一九九○年前后,所有农机产品基本上都要达到现行的国际通用技术标准水平;第二步,继续前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继续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不许出厂的制度, 已出厂的不合格产品要包修、 包换、包退。(三) 发扬“扁担电机”精神,加强农村技术服务。
  在全行业继续大力发扬上海电机厂“扁担电机”精神。在组织上要把面向广大农村的三个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起来。⒈ 信息中心。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各地农村对机电产品需求的信息,进行需求结构变化化和需求量的预测;调查农用机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农村用户对产品的改进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沟通产需;为主管部门、科研单位提供咨询等。现有农机销售网要把这项任务担当起来,并适当充实这方面的机构和人员。⒉ 销售中心。我部农业机械化服务总公司归口管理的全国农机供应销售网点,遍及全国各地,从省、地、县直到公社,共有经营单位一万六千个,职工十二万多人。但过去经营产品只限于农业机械,农村需要的其它机电产品,则分别由其他部门经营。为了便于农民购买,打算扩大农机化服务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凡属我部生产的各种机电产品,只要农村有需要均可经营,使其成为向农村销售机电产品的中心。3. 综合修理服务中心。目前,全国县以上农机修造厂有二千二百多个,职工近三十五万人,拥有各种机床和修理专用设备九万多台,是机械工业为农村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这些企业的作用,扩大修理服务范围,为农村各行各业和个人、联户的机械设备提供修理服务, 同时还要承担机电产品销售前后的技术服务, 代主机厂执行产品“三包”和特约修理服务,及时反馈用户对产品的意见,逐步把这些企业,建成为各县机电设备综合修理服务中心。 四、 继续调查研究解决的几个政策问题
  为了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除做好以上各项工作之外,还有一些政策性问题需要进行研究并逐步解决。主要问题有:适当调整农机产品价格问题;解决农村急需机电产品开发和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问题;农用机电产品更新问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另行提出具体建议,上报审批。 以上报告,当否,请示。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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