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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规范(试行)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09 生效日期: 2011-02-09
发布部门: 海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使参加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建设,使建设方案与建设实物一致,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更好实现项目目标并通过项目验收,特制订本项目建设规范。

  第二条  本项目建设规范为试点项目的建设期间试行,经过试行后将完善并发布正式标准,正式标准发布后,按正式标准实施。本项目建设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海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产地集配中心

  海南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是以产地农产品集散为主,集集货、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收储、可追溯和信息平台等功能为一体,能够使农产品在产地实现统一分选包装、统一检验检测和统一配装的集散场所。主要功能是将海南产地生产的各类农产品迅速收集,通过安全检测后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清洗、分拣、包装、冷藏等初级加工,然后通过标准化的物流作业程序送达到全国各地销地市场。

  (二)销地交易配送专区

  销地交易配送专区是指在指定的海南农产品主销区省、市选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按照规划设计,以海南农产品为主导产品而建设的集中展示、交易和配送场所,具备储藏、加工、包装、配送、可追溯、信息平台及交易结算等功能,以实现海南农产品交易和通过物流作业配送到销地各终端市场的交易配送作业区域。

  (三)商流链条

  商流链条是指各类海南农产品流通主体在产地、销地之间,通过投资合作,建立上联生产基地、下联零售终端,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的供应链条,以实现海南农产品销售和通过物流作业配送到销地各终端市场。商流链条具备检测、储藏、加工、包装、配货、可追溯、信息平台及交易结算等功能。

  (四)冷库

  冷库是指用利用各种设备制冷、可人为控制和保持稳定低温的设施。附有制冷系统、控制装置、隔热库房、附属性配套的一种特性建筑物。主要功能是对海南生产的果蔬类农产品进行预冷、保鲜和收储。

  (五)检测室

  检测室是指利用食品检测的专业设备,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对海南出产的果菜类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微量元素、转基因成分鉴定、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微生物等指标的进行检查的作业地点。主要功能是检测农药残留和残毒,保证海南农产品流通的质量安全。

  (六)集散配送(交易配送)区

  集散配送(交易配送)区是指农产品从生产基地采摘或从产地处理后,通过运输工具抵达产地集配中心或销地交易配送区,集中、分选、包装、配送过程的周转及交易场所。主要功能是提供采摘到预冷、交易、配送环节的周转。

  (七)加工车间

  加工车间是指配有一定农产品包装设备、初加工设备及生产流水线、清洗、消毒设备及具备恒低温控制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建筑物。主要功能是对检测合格后的农产品进行分选、清洗、整理、包装、标识和加工处理达到客户采购需求。

  (八)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是指应用信息平台和终端设备,有效采集上传信息、进行信息传输、信息储存和处理、信息发布和利用。主要功能是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各类数据的分析,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

  (九)流通可追溯系统

  流通可追溯系统是指通过数据采集设备对海南农产品收货站、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及商流链条各个环节按标准包装规格进行数据采集,建立有效的动态记录。通过制定出岛责任主体、果蔬包装单元和关键单据(装箱单和装车单)的业务逻辑编码规则,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票据流的协同机制,通过“2单--1账--1平台”,对整个农产品流通过程的动态查寻,实现流通信息可追溯、主体责任可追究和商品产地可区分,保障流通数量和质量双安全。

  第四条  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建设内容

  产地集配中心应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地和生产基地较为集中的中心地带,以实现产地农产品的集散为目的,具备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可追溯和信息平台等基本功能。应拥有3000吨以上冷库、3000平米以上集配(收货和配货)场所、1000平米以上的加工车间、农产品质量检测室、计算机机房级信息管理系统,检测室及设备、流通追溯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和相应配套的设备设施及办公区等硬件设施。
(二)建设要求

  1.选址和布局

  选址应充分考虑生产者销售和经销商采购的便利、环境条件好,远离医院、养殖场和其他污染源的地方。场区布局应合理,应有收货区、加工作业区、冷藏区、配货区、交易结算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场区入口处应设置区域分布导图和突发事件中供人员紧急疏散的通道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设有机动车辆和人员专用通道以及与规模相适应的机动车停车场。主要通道应硬化、宽敞,场内地面应承重、平整、耐磨、防滑。

  2.冷库

  冷库总库容量应为3000吨(按6立方1吨计算)以上。应分库或在库内分区,其中部分空间可密封作气调处理。冷库和气调库建设应符合gb 50072《冷库设计规范》、sbj 16、sbj 17《室外装配冷库设计规范》、sbj 14《氢氯氟烃、氢氟烃类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法规要求。

  (1)框架结构冷库单层建筑高度≥6.0米,其中月台高度1.3~1.5米之间;公共过道及月台宽度≥3米,恒温(冷藏)库内净空高度≥4米;配电房及制冷机组间的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根据设备配置而定。

  框架结构冷库双层建筑高度≥8.0米,其中月台高度1.3~1.5米之间;公共过道及月台宽度≥3米,下层恒温(冷藏)库内净空高度≥3.8米,上层恒温(冷藏)库内净空高度≥2.7米;配电房及制冷机组间的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根据设备配置而定。

  组合式冷库顶棚为双面斜坡开放式框架结构,棚柱可为预制板条钢,也可为圆形钢管,建筑高度≥6.0米,月台高度1.3~1.5米之间;库体高度≥4.0米。

  库板采用pu聚氨酯夹芯保温板,双面彩色钢板(宝钢或鞍钢),b级,冷库专用,符合国家规范《组合冷库用隔热夹心板》gbt6527-2005,生产厂家须有冷库安装资质和经验。

  (2)仪器设备包括螺杆压缩机组、蒸发式冷凝器、辅助贮氨器、贮氨器、低压循环桶、屏蔽氨泵、空气分离器、集油器、紧急泄氨器、空气冷却器(冷却塔)等制冷系统及管道吊支架、管材、阀门、保温、库门、电控、冲霜水系统等辅助设施,配套仪器设备包括给排水及电力工程、消防系统、避雷系统、网络及通信系统、监控系统等。

  冷库温度自动控制,库房温度采用电脑自动记录和监测。每间库房门口设置库房控制箱,库房控制箱上设有液晶显示屏显示库房温度。

  制冷及配套水、电、库体保温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机电总承包资质、压力管道施工资质。

  (3)应配备自动温度显示记录装置。有适当的照明,照明设施应防潮、防爆、节能。出入口须设置空气幕、回笼间或软门帘。库门、柱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易受碰撞之处,应设置防护装置。

  以上项目属建筑工程类的均按有效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预(决算)表的内容严格施工;设备类按与生产厂家或是代理商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进行购置并安装。

  3.集散配送区

  3000平米以上集散配送区,建筑高度≥5米敞开式框架结构双面斜坡棚,框架和棚柱为预制板条钢,柱距≥6.0米;有良好的采光、照明、排水、广播通讯、公告等设施;地面为混凝土硬化地面,集散配送区内的业务用房为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配有给排水及供电工程。

  以上项目按有效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预(决算)表的内容严格施工。

  4.初加工车间(分拣包装间)

  1000平米以上初加工车间建设内容包括:车间的土建设工程、砖混结构的地面建筑物工程、包装材料间、清洗间、消毒间、员工更衣室、洗漱间、产品初加工操作台、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间、监控设备一套。初加工车间(分拣包装间)可单独建设,也可与集散配送区或冷库联体建设。

  以上项目按有效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预(决算)书的内容严格施工。

  5.初加工和分拣包装设备、集散配送设施

  初加工和分拣包装设备、集散配送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初加工车间内的农产品清洗设备、切分设备、分拣设备、包装设备、包装物、秤重设备、搬运设备、分类货架、成品陈列区、手动或电动叉车等配送运输工具及废弃物处理装置。

  设备类按与生产厂家或是代理商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进行购置并安装。

  6.计算机机房及信息管理系统

  应建有计算机机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大型led信息显示屏幕、计算机服务器2台(最低配置要求:cpu六核2.6ghz,硬盘1tb,内存4gb,网卡10/100m双网卡,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3。)、台式电脑5台(最低配置要求:cpu四核2.6ghz,硬盘300gb,内存2gb,光驱dvd-rom,独立显卡,10/100m网卡,液晶显示器,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打印机5台(其中针式打印机3台,最低配置要求:针式打印,支持单页纸和连续纸,支持usb接口和并口。)、扫描仪(最低配置: usb2.0接口,通用扫描仪,cis光学器件,2400×4800dpi扫描分辨率,216×297mm最大扫描幅面)、图象处理设备、网线、网络集成硬件及与各类管理软件。如:财务管理软件、客户管理软件、信息服务综合管理软件、物流管理软件、冷库管理软件等。局域网环境要求宽带1m以上,路由器要求支持vpn、包转发性能432mbps以上,交换机要求支持防扫描、防dos/ddos攻击、防源ip地址欺骗等功能。信息系统要与海南农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联网,有实现对农产品信息的采集、汇总、分类、处理和传送等技术能力,能及时提供交易服务和统计信息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设备类按与生产厂家或是代理商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进行购置并安装,软件类根据企业需求购买或自主开发,按需求分析的各种规格和目标进行管理操作。

  7.检测室及设备

  检测室设计应满足日常检测工作需要。日检测样品数量应大于100件,检测能力应包括但不限于果蔬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土建工程包括检测室建筑面积≥50㎡,要求按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相互有干扰区域应作隔离。

  仪器设备包括:水、电路安装工程,常规仪器、设施设备、检测试剂耗材、农药残留检测仪、计算机及监控设备等,有条件的企业可不限于以上仪器设备。

  设备功能与型号根据企业产品和生产量的不同自行配置,设备类按与生产厂家或是代理商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进行购置并安装。

  8.流通追溯管理系统

  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协议,建设产地集配中心电子台账管理系统,与海南农产品流通追溯服务平台互通互联,按照试点制订统一的农产品出岛票据格式和操作规范,进行收货、制单和配货操作。对收购的农产品品种、收购日期、等级、数量、产地、货主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建立以主体编码为索引的电子台账。打印统一格式的收货单,记录源产地信息,单随货走。收货站在建立收货台账的同时将信息上传至集配中心。集配中心在给农产品抽检、装箱、入库、装车等关键环节建立电子台账,打印统一的装箱单和装车单,分别投入箱内和随车发至销地市场。并将出岛农产品的装箱单、装车单等批次信息上传至海南农产品流通追溯服务平台,平台自动将集配中心发车信息根据收货人资料下载到销地市场经营户的手持终端上。通过gps等手段对农产品运输进行全程监控。

  以上硬件、软件及操作规范均按海南农产品流通追溯服务平台统一要求配置。

  第五条  销地交易配送专区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建设内容

  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应在长江以北的海南农产品主销区省、市主要销售海南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应拥有2000吨以上冷库、2000平米以上的展示交易厅及配送经营场所、信息平台和相应配套的设备设施,设施设备可由销售配送专区自身建设,也可依托具有相应资源的批发市场,但应保障专区对此类资源的使用。

  (二)建设要求

  1.冷库

  冷库库容为2000吨(按6立方1吨计算)以上。参见第四条(二)2的要求。

  2.展示交易厅及配送经营场所

  2000平米以上展示交易厅及配送经营场所,建筑高度≥5米敞开式框架结构双面斜坡棚,框架和棚柱为预制板条钢,柱距≥6.0米;有良好的采光、照明、排水、广播通讯、公告等设施;地面为混凝土硬化地面,集散配送区内的业务用房为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配有给排水及供电工程、展示架或展示台。

  以上项目按有效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预(决算)表的内容严格施工。

  3.分拣加工配送设施设备

  分拣加工配送设施设备内容包括:农产品清洗设备、切分设备、分拣设备、包装设备、包装物、秤重设备、搬运设备、分类货架、成品陈列区、手动或电动叉车,并具备室内恒低温控制设施一套。

  设备类按与生产厂家或是代理商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进行购置并安装。

  4.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包括:计算机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打印机、扫描仪、图象处理设备、网线、网络集成硬件(可参照第四条(二)6的要求)及与各类管理软件,以实现与产地、流通环节等相适应的信息采集、管理与发布的功能。

  设备类按与生产厂家或是代理商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进行购置并安装,软件类根据企业需求购买或自主开发,按需求分析的各种规格和目标进行管理操作。

  5.流通追溯管理系统

  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协议,建设销区交易配送专区电子台账管理系统,与海南农产品流通追溯服务平台互通互联,通过计算机、手机、传感器、条码枪等终端设备中的功能模块进行录入,实现查询、报表分析功能的实现,通过gps等手段对农产品运输进行全程监控。

  以上硬件、软件及操作规范均按海南农产品流通追溯服务平台统一要求配置。

  第六条  商流链条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建设内容

  商流链条的建设应上联生产基地、下联零售终端,贯穿海南农产品流通整个供应链,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从产地到销地的冷链系统;设立零售终端海南果菜经营专柜或专区;检测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流通追溯管理系统。
(二)建设要求

  1.稳定的产销关系。

  产地农产品经营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海南自有或合作拥有1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在销地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点;与销地的销售商不低于5%的股份关系。销地农产品经营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海南建有采购点,与海南农产品经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股份占有不低于5%;在销地自有或合作拥有稳定的零售终端,合作股份不低于5%。

  2.从产地到销地的冷链系统

  从产地到销地的冷链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从生产基地到产地集配中心、从产地集配中心到销区交易配送专区、从销区交易配送专区到零售终端实现物理位移所需要的产地田头预冷库或销地配送周转冷库以及冷藏配送车、配送周转箱、冷藏柜、制冰设备等。

  3.零售终端海南果菜经营专柜或专区

  零售终端果菜经营专柜或专区建设包括,商流链条经营主体自建的销区超市、集贸市场、生鲜专营区、社区果菜便利店等零售终端卖场,商流链条经营主体租赁、合作的零售终端中设置的硬件设备设施。每一条商流链条应建设改造10家以上零售终端。海南果菜经营专柜或专区应有长期、固定的海南果菜的标志和宣传广告。

  4.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建设包括,商流链条经营主体为保证产品质量购置的仪器设备、检测试剂耗材、农药残留检测仪、计算机及监控设备等,生产基地、收货站、零售终端要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农残检测设备。整个链条流通过程中要有较为完整和权威的检测报告作为流通质量安全的凭证。

  设备按与生产厂家或是代理商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进行购置并安装。

  5.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应满足本项目建设规范中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的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并满足海南农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现代物流调运服务平台的相关对接要求。

  6.流通追溯管理系统

  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协议,建设与海南农产品流通追溯服务平台互通互联的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在收货站安装电子台账管理系统,作为农产品流通追溯信息的关键采集点,系统运行环境软硬件配置要求有台式电脑和针式打印机(台式电脑最低配置:cpu四核2.6ghz,硬盘300gb,内存2gb,光驱dvd-rom,独立显卡,10/100m网卡,液晶显示器,需要安装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针式打印机最低配置:支持单页纸和连续纸,支持usb接口和并口,支持批量打印和复写);在销地零售终端建立以到货确认为核心内容的追溯终端。销地零售终端要求配有pda手持设备用于流通链条终端信息的确认(最低配置要求:处理器528mhz,内存512mb rom+288mb ram,sd存储卡2g,操作系统为android安卓2.1版本以上)。

  以上硬件、软件及操作规范均按海南农产品流通追溯服务平台统一要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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