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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5号――发布关于赋予及注销企业石油经营资质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10 生效日期: 2011-02-10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5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广西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蓬莱安邦油港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海阳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那曲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销售分公司北京京源鑫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德清石化有限公司、莱阳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山西省代县林红伟石化有限公司湖南铭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东金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源市港力石油实业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注销海阳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商 务 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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