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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11)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21 生效日期: 2011-02-21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209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存出资本保证金变更存款银行的请示》(太平财〔201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的6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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