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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25 生效日期: 2011-02-25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保[2011]3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2011年是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是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开局之年,也是上海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的攻坚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提高本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市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做好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将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作为2011年政府首要工作任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围绕韩正市长提出的安全生产“四个必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一个目标”,强化“四项重点推进”,提升“三项校园保障能力”,即: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重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源头治理、重点推进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重点推进安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及安全文化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校园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调整“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由市教委主任薛明扬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教委蒋红秘书长、张伟令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各相关处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责任。

  

  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校园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及时协调和解决校园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三、工作任务与相关要求

  

  (一)重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督促、引导学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监督、依法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促使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市教委履行本市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高校履行所辖区域内(包括分校区、出租出借场所、外借学生宿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分级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到实处。2011年一季度前,市教委将继续开展与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工作,做到签约率100%。各单位应做到二级签约100%、三级签约100%,力争四级签约率达85%。市教委将继续采取“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实施本市校园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市教委继续严格整治以下行为:(1)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3)安全防范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4)未落实防雷设施检测安装等自然灾害防范措施的;(5)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6)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二)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着力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以“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为鉴,全面排查影响校园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大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和监管力度。高校要重点开展以高层建筑(包括闲置房、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学校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使用等重点要害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小学校要重点开展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校车管理、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新疆西藏民族班的学校要经常开展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检查,寄宿制学校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火灾隐患和校园道路安全隐患。委直属单位要重点对老旧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用电用气、职工宿舍、出租出借场所等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资金,着力推进落实列入市级和区县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市教委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对全市大中小学校的安全督查。

  

  2.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理机制。力争由市政府颁布《上海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四级责任”和“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严格实行重大事故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定期公告制度;安全主管职能部门要督促所辖区域内的院系、部门把隐患排查纳入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管理制度、管理责任和监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

  

  3.着力突出重点区域源头防治。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以校内高层建筑、学生宿舍、重点实验室、危险物品仓库、配电站、校内油(气)库等部位为重点,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实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状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着重开展高层建筑、人员聚集场所、临时搭建房、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克服消防水源、违章搭建、“三合一”、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

  

  二是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继续完善校园道路主干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教学生活区与建筑施工区域的分流措施;要建立并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值班巡逻制度;按规定设置校园道路安全警示、禁令标志;加强上、下课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监管;采取机动车在校内道路限速行驶的措施,有效遏制校园内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严格控制中小学校内停放机动车辆。

  

  三是加强危险物品隐患排查。要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的安全措施,强化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高校尤其要加强对二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病源微生物菌种保存库(室)、学校剧毒品存放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中转存放点)、生化类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控与排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物(化)类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

  

  四是加强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学生食堂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并做好记录,确保100%持证上岗;要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做好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后勤部门要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尤其要加强对主副食品采购的监管,确保100%索证、取证。

  

  五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把有可能造成特大伤亡后果、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设施设备(包括实验设备)列为重点,编制重点监控设备档案,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高校要重点加强对锅炉房、配电房、气瓶和其他实验用特种设备等的隐患排查,确保规范送检、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对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的电梯、锅炉房、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督促学校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管,确保中小学校的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重点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

  

  1.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全面疏理和修订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拓展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校刊、广播、校园网络等资源,拓展校园安全文化传播途径,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市教委年内将继续开展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推进和强化本市教育系统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市政府实事项目,逐步建立培训长效机制。


  2.定期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应急演练,高校每学期须开展1次以上,中小学校要结合广播操队伍集合的路线、顺序、时间等要求,每周开展一次。学校要定期对员工(包括外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场逃生自救、引导学生疏散等基本技能培训,建立相关培训记录。

  

  3.增强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继续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的实施,结合“生命教育纲要”的宣传活动,探索针对性强、成效性高的安全教育教学模式,教育学生珍视生命,形成“人人关爱生命”的校园安全文化;指导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逐步将安全岗位教育和培训纳入教学和课外实践内容,继续探索“学校、社会、家庭”三方联动的安全教育模式,从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的角度,切实增强大中小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和应对危机的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25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11·15城市公共安全日”的专题宣传教育。市教委将牵头制作《2011校园安全教育教学片》,于年内下发到全市大中小学校。

  

  (四)重点推进安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1.完善突发事件公共应急预案。要根据本市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修订各类安全生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并与市政府与市教委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加强校园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清醒认识校园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年”校园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的校园安全应急救援队伍。

  

  3.完善校园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要立足特大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应急管理的需求,加强安全与工程科学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要依托属地消防等专业求援力量,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装备,重点关注所辖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学生活动中心、校宾(旅)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逃生和安全防护装置、器具,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装备保障。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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