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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26 生效日期: 2011-02-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及《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本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我局制订了《201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

  


  卫生监督稽查是卫生部为落实依法行政,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所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为组织做好2011年本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及《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紧抓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落实,突出“一支队伍,两项调研,三个重点,全面提高”。建立完善一支业务全面、素质过硬的卫生监督稽查大队,开展医疗机构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工作的调研,今年外部稽查重点做好稽查日(每月双周四)稽查工作情况、实行告知承诺的公共场所许可项目和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等三方面的稽查工作。通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市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指导,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外部稽查形式、稽查内容和稽查标准,组织市稽查大队落实本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二)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区县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做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经费落实等保障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

  

  2011年的稽查工作分为外部稽查和内部稽查。

  

  (一)外部稽查

  

  1、市稽查大队负责外部稽查工作。稽查内容为2010年实行告知承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项目、2010年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稽查日稽查落实情况,并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工作进行调研。

  

  2、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将市稽查大队分为五个稽查小组,各稽查小组对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沟通和反馈;指导和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执法行为。

  

  3、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各稽查小组中指定1名组长,稽查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稽查工作任务,如实汇总上报稽查情况。

  

  4、稽查员所属单位应确保稽查员落实相关工作,被稽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稽查工作。

  

  (二)内部稽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落实内部稽查工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卫生监督稽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组织辖区内稽查员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及时做好工作分析、汇总和信息反馈。

  

  (三)本次外部稽查结果和内部稽查组织情况(制定方案、方案落实情况等)将列入2011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考核内容。

  

  四、工作安排

  

  2011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和培训阶段(3月1日-3月20日)

  

  1、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对稽查员进行2011年稽查工作培训,以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2、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确定2011年稽查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11月30日)

  

  1、市稽查大队各稽查小组根据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外部稽查,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并于每次稽查后5日内以电子版本形式反馈稽查结果。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每月双周四开展内部稽查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稽查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总结阶段(12月):

  

  1、市稽查大队各稽查小组组长将开展的外部稽查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报告,与填写后的有关表格(附表1-附表5)一并以电子版本和书面形式于12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有影像资料的一并上报)。

  

  2、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将2011年开展内部稽查工作具体内容、检查情况、目标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总结,以电子版本和书面形式于12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孙瑾、沈敏

  

  联系电话:22121610 22121615

  

  传真:22121611

  

  email:jiandc@yahoo.cn

  

  附件1:2010年实行告知承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稽查表(略)

  

  附件2: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稽查表(略)

  

  附件3:2010年每月双周四稽查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4:医疗机构许可调查表

  

  附件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调查表

  

  附件6:2011年每月双周四稽查工作记录单

  

  附件4:

   医疗机构许可调查表

  


  许可文号:

  

  申请人: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医院、门诊部、诊所、护理院、卫生所、保健所):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受理窗口(请在编号处打勾)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区县卫生局

  

  二、医疗机构许可申请提交的材料(请以列表或清单的形式,写明有哪些文书、资料)

  

  三、参与许可审核的部门(请详细填写科室名称及承担的工作):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

  

  2、区县卫生局相关科室:

  

  四、是否有现场审核

  

  如有现场审核,请详细填写参与现场审核的部门

  

  五、是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

  

  如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请附有关文件

  

  六、许可申请受理日期:

  

  七、许可决定日期:

  

  八、许可决定送达日期:

  

  附件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调查表

  


  许可文号:

  

  申请人:

  

  机构名称:

  

  许可项目(终止妊娠术、节育手术、助产):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受理窗口(请在编号处打勾)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区县卫生局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提交的材料(请以列表或清单的形式,写明有哪些文书、资料)

  

  三、参与许可审核的部门(请详细填写科室名称):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

  

  2、区县卫生局相关科室:

  

  四、许可申请受理日期:

  

  五、许可决定日期:

  

  六、许可决定送达日期:

  

  附件6:

   2011年每月双周四稽查工作记录单

  


  1、稽查时间

  

  2、稽查内容(详细列出)

  

  3、稽查结果

  

  4、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5、整改结果

  

  稽查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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