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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7 生效日期: 2011-03-07
发布部门: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青保办[2011]1号
 各青保委成员单位,各区县青保委:

  

  现将《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区县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有关学校安全保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要求,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着力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

  

  1.完善政策法规。一是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订调研起草工作。二是制订出台地方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技术要求》,统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均衡化发展。

  

  2.完成三项实事工程。一是完成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规范管理的平安实事工程;二是完成“改善20所寄宿制中小学,校园道路安全设施”的市教委实事工程。三是完成郊区中小学消防设施完善工程。

  

  3.不断化解校园风险。一是启动2011至2013年第二轮校园风险勘查三年行动工作。二是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内部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排解工作,完善师生,特别是资优生心理危机发现与干预机制。三是完善校外治安辅导员进校园制度,促进学校“三防”和消防工作落实。对在用校舍、校安工程工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督促中小学结合广播操队伍集合的路线、顺序、时间等要求,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覆盖面不低于90%。

  

  4.努力提升自护能力。一是要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手册。启动《中小幼学生伤害事故案例(第二辑)》选编工作。二是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参加一次消防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和父母一起开展家庭逃生演练。三是继续举办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展示和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四是举办第十六届小学生交通安全美术作品评选活动。

  

  5.深入实施安全制度。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加强门卫值守。二是各区县要按照《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继续做好校车日常监管、校车登记备案、标牌申领和退出工作,倡导幼儿园和小学使用国家标准校车,提高校车的安全保障系数。三是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实施校车、技防、消防每月抽查制;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共同护导制度和双月督导制。四是开展新一轮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评审工作。

  

  二、着力完善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合法权益

  

  6.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教育部门要继续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不断加强162所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开展绩效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教育、司法、青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协调社会力量为困境、弱势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和法律援助,做好2000名品学兼优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帮困助学工作。三是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孤残儿童照料、医护、康复、教育等综合服务水平;公安部门要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被事实收养和事实抚养未成年人的户籍申报工作。四是民政、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流浪儿童的教育保护工作。五是共青团组织要继续依托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等引导和维权服务。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各种服务。


  7.加强卫生保健。一是教育部门要研究修订中小学《体育与健身》的内容和课程标准,不断完善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二是教育、卫生部门要共同探索建立“医生进校园”模式,通过“一校(园)一医”对接方式,实行专业医生定期进校园指导学校卫生工作,为学校卫生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三是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系统的覆盖率和报告质量,卫生部门要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等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实施新三年儿童眼病防治行动;启动《学生口腔卫生保健规范》地方标准研制,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国家公益性口腔病防治工作。

  

  8.做好关护工作。各区县要继续做好已染不良行为的沪籍留守儿童、因父母犯罪在押且需援助未成年人,以及涉毒家庭未成年人的关心援助工作。继续做好未成年犯和劳动教养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和职技等级的测定工作,研究未成年犯终身教育的相关政策。

  

  9.加强队伍培训。各级青保部门要组织街道(乡镇)、村(居)委和学校青保老师研读《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百问百答》一书,开展案例教育,重点加强对新任青保干部和转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青保老师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青保工作的执行力。

  

  三、着力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优化成长环境

  

  10.继续实施项目推进计划。公安、工商、市容环境、文化执法部门要合力完成43所学校周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工商部门要继续加强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用品行为。市容城管执法部门对乱设摊反复性较大的学校门口要落实专人固守制度,协调力量,探索建设地处居民小区内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新机制。

  

  11.深入贯彻“八条措施”。各区县要全面贯彻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学校周边道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2.继续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文广、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提炼经验、深化措施,把世博会期间涉及互联网等文化经营场所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集中整治行动,清缴淫秽、色情、低俗音像制品和图书报刊出版物。要不断完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和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建设。继续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无照网吧整治,遏制无照网吧回潮现象。

  

  13.继续开展教育引领。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优化和丰富“青少年读书网”,加强“绿色悦读”品牌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课余读书指导活动。启动“绿色悦读”网络书评大赛获奖作品选编工作。

  

  四、着力完善预防犯罪工作格局,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14.继续提高工读学校办学水平。举办上海市第八届工读教育论坛和“拥抱明天”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现与教育调适”系列培训讲座。启动第四轮全市工读学校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15.继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重点做好新型毒品预防教育。

  

  16.继续做好教育转化挽救工作。教育部门要继续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的四落实。妇联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组建和培训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公安、司法、青保等部门要继续实施非本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告知和帮教制度;做好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的诉前考察教育制度;深入推进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援助工作;加强社团组织参与联防机制研究,推进联防机制建设。

  

  17.不断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青少年社工组织、禁毒、安置帮教等相关社会组织继续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开展来沪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干预特殊未成年人的社会化教育转化工作机制。举办“涉罪”、“涉毒”家庭未成年人教育保护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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