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8 生效日期: 2011-03-08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发改[2011]282号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被强制执行的报告及竞买人股东资格申请的请示》(东保发〔2010〕第004号)和《关于公司股权被强制执行的报告及入股股东资格申请的请示》(东保发〔20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内蒙古达林哈尔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5000万股股份转让北京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兴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7000万股股份、内蒙古达林哈尔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2000万股股份转让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北京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000万股股份,占比6.25%,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比11.25%,内蒙古达林哈尔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兴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请你公司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