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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5 生效日期: 2011-03-15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厅运字[2011]56号
  青海省交通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做好灾区重建运输保障工作,部研究决定,在玉树灾后重建期间,开展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为此,部制订了《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厅,请认真组织实施。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部的统一部署,大力支持配合,为玉树灾后重建提供安全、可靠、文明、高效的道路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战略部署,全力做好灾区恢复重建运输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按照“保运输、保畅通、保安全”的灾后重建交通运输保障要求,部研究决定,在109国道、214国道青海民和县马场垣至玉树县结古镇934公里的路段上,开展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组织,统筹安排,合力推进,扎实开展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为玉树灾后重建提供文明优质、畅通高效、安全规范的道路运输保障,为建设生态美好、特色鲜明、经济发展、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区域协作,多方支持。在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中,部和青海省将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及时调集全省运力,必要时调集周边省份应急运力,全力完成玉树灾后恢复重建道路运输任务。

  --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建立行业内道路运输、公路管养、交通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齐抓共管。与沿线公安、驻军部队及各相关单位紧密联系,配套联动,形成创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的合力。

  --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重点依靠市场调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玉树重建物资和人员运输保障任务。

  --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统筹安排好运力调度、运输组织、公路保通、安全监管等工作,以及维修、救援、执法等支持服务措施,全面推进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建设工作。

  --以人为本,创新管理。充分考虑玉树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民族宗教文化等实际情况,切实把创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当地合法运输资源,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实现好维护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实现在玉树灾后重建期间客货运输保障有力、公路设施完好通畅、维修救援及时高效、交通执法文明规范、市场监管措施到位,沿线无“三乱”现象,保障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运输、施工人员运送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圆满完成今明两年运输2300万吨重建物资和运送130万建设施工人员和当地群众的任务。

  三、创建范围

  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的范围包括:国道214线、109线青海省民和马场垣至玉树县结古镇沿途的海东、西宁、海南、果洛、玉树五个州(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路政和养护管理机构、治超和公路收费站点、道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运输站场、交通医疗救援单位、沿线参运驻军部队以及所有参与玉树重建运输的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与驾驶员、乘务员。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

  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玉树灾后重建道路运输保障工作,通过加强运力组织,做好运输保障;加大管理力度,保证安全畅通;加强支持保障,规范文明执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灾区群众和物资运输,确保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灾区重建所需物资的运输任务,并带动沿途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运输组织管理、运输服务质量、运输安全保障功能、交通运政执法形象、机动车维修救援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水平有明显提高。
(一)科学组织,确保玉树灾后重建运输高效有序。

  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期间,运输集中,运输量大,同时面临运力调配、公路保通和市场监管方面的困难,必须科学组织、统筹安排,满足运输需求。

  一是要以市场化模式组织物资运输。玉树灾后重建建材物资供应要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组织为辅,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供需双方见面、签订采供协议、按需调运建材、竞价合同运输、费用自行结算”的建材供应调运机制,实行由援建单位、物资供应企业自行运输或按照市场化运输方式,由托运单位与具备条件的成建制专业运输企业通过竞(议)标方式签订运输协议,实行合同运输。要根据燃油价格波动情况,建立重建大宗物资道路运输运价与燃油价格之间的油运联动机制,保障各方利益。

  二是依托专业运输企业组织储备运力。完成玉树灾区恢复重建物资运输任务,需要货运车辆100余万辆次,必须超前储备运力。运力调配要以省内成建制专业运输企业承担为主,积极鼓励援建单位、供货商自有车辆参加物资运输。省内运力不足时,由部调度邻近省(区)应急储备运力支援。承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公示,确保重建物资运输规范、有序、安全和高效。加强运输组织,督促参运道路运输企业自觉服务重建大局,积极做好运力储备、车辆调度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运输和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三是保障施工人员和灾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政策扶持、统一调度”的要求,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确保现有班线运行正常的前提下,密切注重客流动态变化,加强运量预测,增强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切实做好每年5月、10月客流高峰时段的运输组织,满足人员运送需要。要适应西宁至玉树航班少、不通火车的情况,开通精品道路客运班线,服务高端旅客出行。积极配合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好重建期间玉树异地就学师生的安全转运工作。沿线各汽车客运站要着力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设立专门服务通道、增发加班车辆、增设发车站点、提供上门售票等措施,为灾区群众和重建施工人员提供优质的客运站务服务。

  四是建立应急运输保障机制。沿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按照不同时段的运力需求,加强储备运力组织和衔接,组建省、州(市、地)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和运输保障车队。要主动与驻军部队加强联络,密切协作,按照总后勤部和兰州军区关于军队车辆参与灾后重建物资运输的相关命令,发挥军地联合作战优势,依托交通战备现有建制和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运输。

  五是努力实现重建物资均衡合理运输。根据重建物资运输量预测和运输通道路况实际,协调各援建单位根据建设施工工作量和进度,及时向运输保障机构报送年度、季度和月度物资运输需求计划。道路货运企业要加强与援建及供货企业联系,及时将签订的运输合同报运管机构备案。运政管理机构要加强运输量预测和计划运输的衔接,科学调度组织,实现合理运输、有序运输和均衡运输。

  (二)完善设施,确保玉树灾后重建道路完好畅通。

  玉树灾后重建物资运输通道单一,国道214线承担的物资运输量占总需求量的85%以上。保证沿线公路设施完好畅通,是完成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建设任务的基础条件。一是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和沿线各公路养护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务院批转的《公路保通方案》要求,落实养护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国道214线道路管养水平,确保重建期间公路设施畅通无阻。

  二是开通重建运输绿色通道。沿线公路收费站点要根据重建要求,开通重建物资绿色通道,保证重建运输持证车辆免费快速通行,为灾后重建物资运输提供优质文明高效服务。

  三是严打非法装载行为。交通运政和路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执法资源,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运输经营行为和治理超限超载的源头监管。物资起运地辖区交通运政和路政管理机构要根据运输计划信息,派员进驻装货现场,实行现场源头监管;对符合装载规范和运输要求的车辆,核发免费通行证,实行凭证运行,切实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运输现象。路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实施严格的路面执法,对重点桥涵路段实行24小时安全值守,严厉打击严重超限超载和损毁公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路桥设施完好畅通。
(三)合理布点,确保运输车辆维修和人员救援服务。

  在国道214线沿途合理设立运输车辆维修救援服务网点;依托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人员医疗救援网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安排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机动车专业维修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为灾后重建运输车辆提供维修救援服务。要及时公布维修救援点联系电话,方便故障车辆求援。依托现有医疗服务机构,在沿途设立交通医疗救援服务点,安排必要医护力量和医疗救援设备,公布医疗救援服务电话,对过往驾乘人员和群众提供就近医疗救援服务。各运政和路政执法站点、公路养护机构及收费服务站点,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有服务设施和设备,为过往运输车辆和人员提供服务。

  (四)严格监管,确保玉树灾后重建道路运输安全。

  各级运政管理机构要根据国道214线海拔高、气候恶劣、路况复杂的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把参运企业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质量关和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完善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参运的重点运输车辆统一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动态监控和源头管理。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状况,遇有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各参运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要为参运车辆及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滑防护等安全设备,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每个驾驶员连续行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坚持车辆出场前、回场后的安全例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在共和、温泉、花石峡、玛多、清水河等地设立停车休息或检查车辆点,确保驾乘人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五)文明执法,确保灾后重建道路运输规范有序。

  一是在广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服务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大家主动服务玉树灾后重建道路运输保障大局。二是严格执法工作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运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维护灾后重建运输秩序。三是建立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应急处置和联动机制,主动了解掌握信息动态,及时受理、处理灾后重建运输保障过程中的各项投诉,认真解决和果断处置遇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四是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理扰乱灾后重建运输保障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运输经营者权益,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

  (六)联动协作,确保灾后重建运输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由部道路运输司指导,青海省交通厅和公路运输管理局具体负责,沿线公安交警、驻军部队、公路养护、路政和运政管理、交通医疗和玉树州政府等部门之间的运输保障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强路面疏导,减少车辆滞留,加快运力周转,及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为重建物资运输提供安全、文明、便捷、畅通的环境。

  五、进度安排

  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具体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3月中旬)。抓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分解落实创建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3月下旬至2012年10月)。各有关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灾后重建运输保障任务,实现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对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创建活动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玉树灾后重建运输保障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的客观需要,是交通运输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部有关司局、青海省交通厅及沿线各有关单位,要把创建玉树灾后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青海省交通厅和部道路运输司牵头成立领导机构(见附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部道路运输司与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要结合开展“联学共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努力创先争优,为玉树灾后重建提供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创建目标和推进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组织检查和考核,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务求实效。

  (三)促进协调配合。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建设工作涉及交通运输系统各行各业以及政府多个部门,必须加强沟通协调。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和反馈,有效协调配合,及时、快速和有效处置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推动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四)保障创建经费。实施好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创建活动,要采取措施,保障公路和运输基础设施维护改造、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客运站安监设备、运输市场秩序监管和超限超载治理巡查设备配备、创建宣传、汽车维修救援网点设置等工作所需经费。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的任务目标。

  

  附件:

   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杨伯让 青海省交通厅厅长

  李 刚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司长

  副组长:

  陆宁安 青海省交通厅副厅长

  徐亚华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司长

  成员:

  赵连龙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俞永春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

  王海军 青海省公路局局长

  付大智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

  王启龙 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处长

  李志超 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常广德 青海省交通医院院长

  袁复玉 青海省交通厅运输处处长

  陈乃均 青海省交通厅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厅文明办主任

  李永福 青海省交通厅公路处处长

  张益民 青海省交通厅设施维护处处长

  陈万福 青海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徐文强 部道路运输司综合处处长

  谢家举 部道路运输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

  蔡团结 部道路运输司城乡客运管理处处长

  俞卫江 部道路运输司车辆管理处处长

  徐 勇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沈运柴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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