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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8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8 生效日期: 2011-03-18
发布部门: 审计署
发布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8号
  2010年6月至10月,审计署按照“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完成”的工作目标,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从2010年已开工的298项重建项目中,重点抽取学校、医院、农房等99项进行审计,涉及概算总投资76亿多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为316.5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206.5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81.5亿元)、青海省级财政资金20亿元、社会捐赠资金60亿元、企业自筹及贷款25亿元、居民个人负担5亿元。

  截至2010年10月15日,青海省本级共收到资金183.1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81.5亿元(2010年中央财政资金到位率为100%)、青海省级财政资金14.01亿元、社会捐赠资金86.43亿元、特殊党费1.16亿元。青海省本级已拨付资金75.2亿元。已完成工程投资36.2亿元。

  

  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要进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青海省委、省政府和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能源局等部门,以及北京市、辽宁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6家援建单位,克服工期紧、任务重、高寒缺氧、建材匮乏、交通不便等特殊困难,迎难而上,合力攻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要进展。审计结果表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较好,审计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一)灾后恢复重建有序开展。

  灾后恢复重建优先安排了城乡居民住房、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统筹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市政、电力、通讯、城乡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项目。截至2010年10月15日,禅古、甘达2个示范村及安冲、仲达、巴塘等乡镇部分农牧民已迁入新居;玉树县第一民族中学、玉树州藏医院等18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2011年可投入使用;结古寺、当卡寺等50座寺院已开工建设;结古镇防洪除险加固工程已通过验收;完成玉树机场改扩建和机场公路加宽、国道214线450公里病害整治、省道308线单幅加宽;3万千瓦应急燃油发电机组、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已竣工投产。

  (二)灾区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生活条件逐步改善。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灾区群众安置和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恢复,22.32万受灾群众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所有学校均已复课,并向省内其他地区和外省转移安置学生8705人。截至2010年10月15日,发放过冬棉帐篷3.87万顶、救灾粮1.15万吨、生活补助金3.32亿元,约占应发放数的90%,群众过冬安置措施得到较好落实。灾区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物资供应充足,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玉树州、县人民政府和对口支援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报建、市场准入以及项目法人、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了资金、工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动态监督,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由于灾后恢复重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情况复杂,审计也发现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

  (一)24.92亿元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截至2010年10月15日,青海省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86.43亿元,至审计日,尚有24.92亿元未明确到具体项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将24.92亿元资金明确到具体项目,正在征求捐赠者的意见。

  (二)截至2010年10月15日,玉树州财政局欠拨玉树应急防洪及供水工程建设资金4286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玉树县财政局违规从贷款担保资本金6280万元中提取62.8万元作为贷款担保工作经费;囊谦县财政局在未按规定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作严格审核的情况下,将7166万元拨付县建设环保局。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玉树州财政局于11月向建设单位拨付资金4000万元,建设单位正在与有关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并已将欠拨农民工的400多万元发放到位;玉树县财政局已归还违规提取的62.8万元工作经费;囊谦县财政局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作了严格审核后,将3265万元拨付给有关施工单位,剩余的3901万元资金全部转入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账户。
(三)由于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缺乏,加之高原严重缺氧等原因,截至2010年10月15日,审计抽查的99项重建项目中,有95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未及时得到批复、施工图未及时审定,影响项目的正常施工。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前期手续进行完善,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所有项目的可研报告等在2011年1月底前审查完毕。目前,审计抽查发现的95项重建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审查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青海省人民政府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多项。

  (四)2010年7月至9月,审计发现有4家免烧砖生产企业将养护期未达到规定时限的免烧砖对外销售。此后,玉树州质监局对全部31家免烧砖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有8家企业生产的76万块免烧砖养护期未达到规定时限,占8家企业免烧砖检查总量的27%。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对建材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关闭了包括免烧砖生产企业在内的不合格生产企业23家,并于2010年12月出台了《玉树灾后重建混凝土砖及建筑用砂石企业生产条件规定》,加强了建材生产的监督检查。同时,对所有不合格免烧砖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五)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公司在监理4个项目的施工时,应到位12名监理人员,实际到位3人,其中2人无监理资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立即对已开工的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存在问题的监理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形成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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