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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对莱克多巴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2 生效日期: 2011-03-22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原材料司函[201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最近央视“3.15”特别行动报道了河南省发生的“瘦肉精”事件。莱克多巴胺作为“瘦肉精”的一种,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莱克多巴胺,化学名称:1-(4-羟基苯基)-2[1-甲基-3-(4-羟基苯基)-丙氨基]-乙醇盐酸盐。目前莱克多巴胺在工业领域除用作饲料添加剂外,暂未发现其他用途。为研究国内禁止生产莱克多巴胺的可行性,决定对国内莱克多巴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下辖的大、中、小型企业,校办工厂,科研院所等。

  

  二、调查内容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本地区企业生产莱克多巴胺的主要情况,一是莱克多巴胺生产单位的名称、生产规模、企业从业人数;二是2009年以来的产量、销售量及销售流向。

  

  请各地区于5月20日前将调查情况以书面和传真形式报送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 系 人:祝庆丰 张文明

  联系电话:010-68205568 010-68205570

  传真:010-68205568
    原材料工业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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