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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5 生效日期: 2011-03-2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桂人社办发[2011]7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广西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5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www.gxpta.com.cn)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日至4月14日下午17:00(全天24小时)。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4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2.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单位的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免试证明(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即为完成报考手续。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确认交报名表和交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交费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方能办理。

  3.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上网填写《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6月15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除设立考区的市外,其余各市报名点留10元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3.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通知。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4月21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或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设立考区的报试卷预订单,其余各市报汇总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5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考生的报名材料均由各市封存备查。

  (四)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1年5月20日前上传至ftp,并与信息部核准考生人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等信息。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考区(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考生自行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七、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www.gxpta.com.cn),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3.各地市考生,请咨询各市考试机构。

  九、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

  

  附件: 1.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试卷预订单(考区名称)

  2.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考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试卷预订单(考区名称)

  

  单位(公章):

  
科目名称 考点数 报考人数 试卷规格 备注
30份袋 25份袋 5份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合计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1.此表务必于4月21日前传真至考务部(0771-5566945)

  2.增报专业也使用此订单样式,可自行更改后使用。

  

  附件2: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考区名称)

  

  单位(公章):

  
科目名称 科目数 报考人数 上交费用标准(元/科) 应交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合计)        
其他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1.此表务必于4月21日前传真至考务部(0771-5566945)

  2.增报专业也使用此表样式,可自行更改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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