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增贰角伍分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5 生效日期: 2011-04-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2222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新增停车收费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新增贰角伍分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贰角伍分版《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贰角伍分版《专用发票》适用于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时开具。

  二、凡领购使用贰角伍分版《专用发票》的停车收费企业,应持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加贰角伍分版《专用发票》的发票核定手续。

  三、贰角伍分版《专用发票》销售价格为每本(50份)2.5元。

  四、贰角伍分版《专用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等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的通知》(京地税征〔2002〕492号)执行。

  

  附件: 贰角伍分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票样(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