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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印发陈至立、宋秀岩同志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30 生效日期: 2011-03-30
发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文号: 妇字[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2月16日,全国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0年全国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研究和部署了2011年的主要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通报了工作情况。

  现将陈至立、宋秀岩同志的讲话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全 国 妇 联

  2011年3月30日

  


   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2月16日)

  陈至立

  


  同志们:

  新春伊始,全国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这里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去年的工作,安排今年任务。会议开得很好,五个小组联席召开会议已经成为各方协作的重要平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刚才,秀岩同志通报了五个领导(协调)小组2010年的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安排提出了具体建议。各成员单位的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全国妇联作为各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认真研究和吸收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部署好、安排好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2010年,各协调机构和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努力,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务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呈现出了新特点。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促进城乡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家庭在弘扬文明以及增进和谐中的作用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抓住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编制新两纲等重要契机,大力表彰“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以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儿童发展成就,进一步形成关心妇女、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了工作。

  三是出台有效政策措施。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切实将增进妇女儿童福祉的有关内容纳入有关法规政策或规划纲要,联合推出了一系列惠及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的优惠政策。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使教育培训的国家政策惠及妇女;推动将女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纳入国家人才规划,推出一系列促进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发展的措施;推动地方加快制定政策法规,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等。

  四是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健全协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各单位下大力气推进的农村妇女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进村“两委”、女性高层人才成长政策推进等重点工作,都取得很大进展和新的突破,这与在座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代表各个协调机构,向各成员单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头一年。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对着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里,我就各个协调机构做好2011年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及部门“十二五”规划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建议》明确提出“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为妇女儿童事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去年年底,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全国妇联党组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要抓住国家正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和即将颁布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契机,统筹规划好、落实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妇女儿童发展不仅是妇女儿童自身发展的问题,而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部门工作大局,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扎扎实实地解决好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男女两性的平等发展、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当前,“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基本完成,各部门正在根据职能分工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各协调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性别意识,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和项目纳入专项规划,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优化的政策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

  二、高度关注和有效解决妇女儿童民生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条件更好,但一些突出问题也更加凸显。比如,在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包括妇女的流动会更加频繁,失业失地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群体的困难将更加突出;当前,社会上损害妇女儿童利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关于今年的工作,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突出重点,落实举措,共同推动解决好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把握好几个重要契机,推动重点工作的深化发展。如,要抓住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换届、14个省区市进行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比例的提高;抓住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的契机,推动对村规民约进行备案审查和纠错的工作,加大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力度;抓住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契机,重点推动解决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保障问题;抓住纪念建党90周年的契机,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典型,扩大女性社会影响,促进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对于这两年持续推进的妇女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研究与政策推进等重点工作,要继续加强合作,着力突破瓶颈。还要特别关注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妇女、贫困老龄妇女、贫困单亲母亲和受灾地区贫困妇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贫困地区营养不良幼儿等群体,为贫困妇女儿童多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有影响的好事、实事,让广大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发展壮大各级各类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对调动各方面力量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多年来工作实践的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加强建设,完善机制,强化合作,进一步汇聚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要认真总结联合协调开展工作的经验。多年来,各协调机构在加强部门合作、联合协调开展活动中创造了许多富有创新性、开拓性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特别是来自基层的创新往往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如很多地方在综治中心建立妇女维权站点,在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家暴投诉站(报警点)、妇女儿童救助站等。我们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丰富发展以社会化方式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广阔平台和工作阵地。

  二要进一步发挥部门优势,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找准本部门工作与妇女儿童工作之间的结合点,发挥优势,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希望各成员单位继续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共同推动工作。妇联组织具有组织健全、联系广泛、办事认真的优势,各部门可利用这个优势实施一些项目。
三要继续推动各项活动创新发展。当前的各协调机构都是因开展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展文明家庭创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活动而建立发展起来的。在新的形势下,希望同志们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新变化、新期待、新需求,大力推动各项活动思路、内容、领域、载体、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为传统活动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要研究和加强部门之间深度合作,开辟新的项目,不断拓展妇女儿童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全国妇联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协调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做好联络协调、信息反馈、组织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凝聚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合力做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妇女儿童工作事关长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工作通报

  (2011年2月16日)

  宋秀岩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向大家通报一下全国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以及2011年主要工作的安排。

  一、关于2010年的工作情况

  2010年,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至立同志的关心指导和亲自带领下,各协调机构及其各成员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事关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双学双比”活动持续推进。坚持在农村工作全局中推进妇女工作,强化教育培训、服务帮扶、示范引导,为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添了新的动力。加大培养新型女农民的工作力度。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妇女提高综合素质、掌握致富本领,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推动在绿色证书培训、阳光工程等政府的各类培训项目中,妇女受训比例要达到40%以上。同时,依托全国15万所农村妇女学校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加大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了农村妇女发展现代农业和增收致富的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有近900万人次的农村妇女接受各类技术技能培训。着力帮助农村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落实,积极创新担保方式,注重强化项目扶持,不断完善奖补制度,使贷款总量进一步扩大、受贷覆盖面进一步拓展、综合效益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各地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66.05亿元,协调中央及地方财政落实贴息资金7.19亿元,帮助41万城乡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大力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累计有689万和87万农村妇女分别接受了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同时积极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启动实施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公益项目,帮助患病妇女切实解决治疗难问题。积极为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农业生产搭建平台。着力推进“巾帼示范村”创建,加大对科技示范基地和“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的扶持力度,全国累计创建“巾帼示范村”2.6万多个、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20余万个。加强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成立了中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女经纪人分会,成功举办了“市场带千村”展示展洽活动,达成合作项目1163个,拿到订单价值1.6亿元,带动400多万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在引导千家万户参与手工编织、手工制作,促进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城乡统筹、区域合作,有效改善农村妇女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妇女在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现增收致富。
(二)“巾帼建功”活动深入发展。顺应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和妇女自身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巾帼建功”创建内涵、扩大活动覆盖面,激发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引领妇女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中央对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作出部署后,从妇女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以“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在各行各业妇女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从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以及中国十大女杰、巾帼建功标兵等有全国性影响的先进妇女中,推出了100名各条战线的妇女典型,在全社会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激励广大妇女在各自岗位上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妇女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大龄妇女、进城务工妇女为重点,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送岗位行动”等活动,切实为妇女提供“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开展专项活动期间,有110多万名妇女参加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约235万名妇女实现了跨地区转移就业,近270万名妇女实现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9万多名妇女成功自主创业。大力实施“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依托女企业家等,新建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1400多个。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家庭服务业、制定出台指导意见的契机,积极为妇女创业就业争取政策支持,联合举办全国家庭服务职业风采大赛并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录播,有力地宣传了巾帼家庭服务品牌,对于引导更多女性在家庭服务领域实现就业、提高巾帼家庭服务的社会影响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功举办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有21个省区市和大型企业参加,签订科技对接项目49项,意向资金达15.3亿元。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效应。2011年是“巾帼建功”活动开展20周年,为回顾总结20年来这项活动所走过的精彩历程、积累的宝贵经验,组织开展了“巾帼建功”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征文4300余篇,覆盖50多个行业和领域。各协调机构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大力支持,积极撰写体会文章,有力地促进了这项活动乃至整个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为了宣传20年来“巾帼建功”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中央电视台制作了专题节目,向全社会集中宣传展现妇女的贡献作为以及各地各行业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

  (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富有成效。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抓源头、强基层、固防线,以维权的实效促进社会的平安稳定。注重源头维权。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在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过程中,各协调机构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重点就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问题,研究提出了推动解决、抓好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修订通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已完成村委会换届的省份女性进村“两委”比例比上届有了大幅提升,一些省份达到100%,实现了村村配备“两委”女干部;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已实现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覆盖面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全国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近1300个。进一步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在全国10省区市的7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家暴受害者人身保护裁定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有关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比例、社会组织成员参与调解等建议被采纳。推动将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内容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同时通过实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项目促进了有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女性申请青年科学家基金的年龄由原来的35岁放宽到40岁;明确女性可以因生育延长课题结题时间;增加专家评审组中的女性成员人数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面向基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抓住综治系统强化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契机,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大力推进妇女维权站(点)建设,目前有20个省级妇联与综治部门联合召开会议、联合下发文件,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在全国县一级基本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拓展了妇女的利益诉求渠道。妇女维权合议庭在部分省区市实现了全覆盖。联合开展“法律六进”、“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增强妇女儿童自我维权的能力。大力推进“打拐”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近1.9万人,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犯3679人,同时,建立了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妇女儿童和被解救妇女儿童的信息通报机制,开展了对卖淫妇女的关爱帮扶和教育挽救工作。扎实推进面向孤老妇女、贫困患病妇女、孤残儿童、弃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等的法律帮扶和社会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28万多件,为95万名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1万多人。大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动将“平安家庭”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推进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在县一级创建“五个一”,在村和社区开展“五清五帮”,在家庭中开展“四防四无”创建活动,切实以家庭平安促进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蓬勃开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握时代主题、坚持正确导向、提升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妇女和家庭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推进文明和谐家庭创建的制度机制建设。切实把文明和谐家庭建设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加大投入,不断完善促进文明和谐家庭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建设调查与对策研究,在全国10省区市的万户城乡家庭中开展了和谐家庭创建情况的抽样调查,深入了解和把握当前城乡家庭的基本状况、主要需求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编辑出版了《中国和谐家庭建设报告》一书,成功举办了中国和谐家庭建设与社会发展论坛,推动和谐家庭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爱国歌曲家家唱”等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使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在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联合表彰了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命名了一批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和社区,组织开展了百万家庭“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活动、和谐家庭读书活动,面向社区、高校和企业宣传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文明和谐新风。进一步丰富妇女和家庭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国各省区市举办了近百场“现代女性大讲堂”、“和谐家庭大课堂”示范性专题讲座,推动文明礼仪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千家万户。将活跃在妇女中的各类志愿服务统一规范为“巾帼志愿服务”,出台了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标识公开征集活动,发动妇女积极投身“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彰显妇女在志愿服务中的特色和作用。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家庭文化艺术节,命名近千个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启动实施“《中国妇女报》进乡村”公益项目,使基层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多样、更加活跃。

  (五)小公民道德建设和“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把握儿童身心发展的需求和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拓展教育内涵、凸显实践特色,积极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加强指导服务。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推动将家庭教育立法、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等内容纳入其中。深入开展部分地区儿童信教现象、“独二代”子女成长状况、农民工子女入托问题等专题调研,形成了有理论分析、对策建议和数据支撑的调研报告,为国家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颁布实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组织编写面向家教工作者和大众的大纲系列读本,召开了中国家庭教育研讨会,开通了全国网上家长学校,并与19个省级网上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网站实现链接,促进了家庭教育的科学发展。创新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树立文明风尚、净化文化环境、践行环保理念、促进民族团结等为主题,联合推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组织开展“和祖国一起成长”、“在祖国的蓝天下幸福成长”庆“六一”系列活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和亲子活动、家庭低碳环保体验等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并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活动的社会宣传,形成了儿童和家长踊跃参与、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召开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交流研讨会,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系列活动,全国累计建立各类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和家长学校近10万个。积极为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儿童工作协调发展提供支持,大力实施反对儿童暴力、“心系”系列活动、健康宝贝课堂和热线等重点项目,使更多的儿童及其家长受益。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把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融入部门工作,积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利用自身的载体和阵地,有力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使各协调机构的工作与党政工作大局结合得更紧、与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的需求贴得更近,部门协同性、社会参与性、工作实效性更强,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家庭和谐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书记处,向各成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2011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颁布实施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起步之年。扎实做好今年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协调机构总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三八”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找准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协同推进,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引领城乡妇女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建功立业。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深入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结合起来,以“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为主题,动员组织广大妇女为实施“十二五”规划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巾帼“十二五”建功活动。立足行业特点和妇女实际,创新载体、拓展平台,引导各行各业妇女在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各方面彰显作为。特别是抓住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以及“巾帼建功”活动20年的契机,集中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以及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向全国亿万妇女发出创先争优、巾帼建功“十二五”的倡议,进一步兴起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巾帼标兵的热潮。

  二是积极为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加快发展步伐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动完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力争在探索多元化担保方式、简化贷款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有更大突破,帮助妇女发展适合当地实际、能够增收致富的项目,促进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可持续发展。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趋势,继续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重点的各类妇女就业创业扶持行动,积极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不断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新建一批女大学生创业指导实践基地、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成立全国妇女手工编织协会,开展妇女创业项目征集推介活动,进一步促进提高城乡妇女的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

  三是帮助妇女提高参与发展的能力。认真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妇女素质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把妇女教育培训纳入党委政府的教育发展战略规划,确保政府相关教育培训工程中的妇女受训比例,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帮助广大城乡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提高劳动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在投身“十二五”建设的实践中实现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二)着力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从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高度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努力把维权工作做在源头、落在基层、体现在妇女儿童身边,使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平等权益更好地得到落实。

  一是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决策。抓住实施“十二五”规划给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儿童的利益诉求和发展意愿,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国家和各地的“十二五”专项规划,在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更好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继续做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调研论证等工作,促进刑法修正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相关条款的修改完善,推动建立受拐卖或暴力侵害儿童的临时监护制度。认真做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及其成果的应用工作,为党委政府进一步制定促进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大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针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加大督办解决力度。抓住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和16个省区市启动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推进培养推荐优秀女干部和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促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提高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认真完成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项目,推动政府扩大免费检查范围,建立查治结合、帮扶贫困患病妇女的有效机制。推动开展对村规民约进行备案审查和纠错的工作,促进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保障。加强对失业失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贫困妇女、病残妇女、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帮扶。
三是健全基层维权服务的机制和手段。加强社会化维权工作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点)的覆盖面,推动妇女维权站进综治中心、妇联主席进综治领导机构、妇联维权专干进综治工作班子,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排、维权服务联动的“三联三进”工作,推进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建设。实现12338维权服务热线的全覆盖,认真做好妇女信访接待工作,继续做好面向妇女儿童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研究制订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妇女儿童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平安家庭”三级示范创建,推广“十户联创”、“家庭平安代表制”等经验,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

  (三)积极参与文明和谐建设。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进一步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凝心聚力的工作,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和谐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化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教育。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纪念建党90周年的活动主题,立足家庭、面向妇女,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网上签名等活动,使妇女在启迪激励中提高思想认识、更加奋发进取。深入开展妇女思想状况调查,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妇女群众思想活动的新变化,不断深化对妇女思想教育工作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二是创新发展文明和谐家庭建设工作。认真总结开展家庭工作的经验,把握新形势下城乡家庭结构上的新变化、需求上的新特征,创新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力量,大力培树和宣传文明和谐家庭典型,进一步提升家庭工作水平。以城乡社区为依托,持续推进“创建和谐家庭读书活动”、“美德在农家”、“低碳家庭?时尚生活”等活动,组织好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崇尚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持巾帼志愿服务“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壮大社区妇女工作力量,创新形成社区妇联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是促进家庭文化建设。继续办好“和谐家庭大课堂”、“现代女性大讲堂”示范活动和《欢乐一家亲》等电视栏目,积极推进基层妇女健身示范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妇女健身骨干的培训工作,引导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自觉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着力营造昂扬向上的浓厚文化生活。

  (四)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精神,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儿童成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家庭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为重点,积极创新实践,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加强研究与指导。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立法专项调研,制定新一轮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指南,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政策分析研究,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完善。制定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全力办好全国网上家长学校,促进各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和服务阵地的发展。

  二是深化品牌活动。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抓住迎“六一”契机,明确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从媒体宣传、指导服务、道德实践、关爱救助等方面,对现有活动进行整合深化,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儿童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关爱举措。深入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面向进城务工子女、城乡贫困儿童、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改善成长环境。继续发展公益慈善事业,集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同志们,“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重要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协调机构及其各成员单位要从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高度,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各自职能,落实相关举措,搞好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使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为推动新时期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以上报告,请同志们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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