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武陟县龙泉湖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31 生效日期: 2011-03-31
发布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豫建城[2011]12号
  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你局的请示,我厅于2011年3月份组织专家组对你县龙泉湖公园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了评审。综合专家组意见,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龙泉湖公园的总体规划方案,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龙泉湖公园以突出地方文化为主题,强调“以人为本,与自然共存”的理念,形成了集休闲、游憩、娱乐、健身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公园管理部门要按公园规划范围实地标界立桩,建立档案,加强管理,严格保护公园绿地不被侵占。

  

  二、坚持以“植物造园”为主的建园方针,地被、乔、灌、花、藤合理种植;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和规模,园林建筑占地不得超过公园总面积的3%。

  

  三、要保护好公园内外园林景观,使园内外环境保持优美、协调一致。公园内各种游乐设施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安装,保障安全运营。

  

  四、公园内各项建设都要按照规划进行,分期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内容,公园严禁乱占乱建。若有重大修改,需经原规划审批单位同意。

  

  五、公园管理部门要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公园绿化达标标准》要求进行建设,不断提高园林艺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