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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场馆控烟通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2 生效日期: 2011-04-02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1]243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健教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慢病中心:

  

  为保障深圳市民及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所有参会人员的健康,实现“平安大运”、“无烟大运”的目标,树立深圳文明健康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控烟工作开展,特制定《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场馆控烟通用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场馆控烟通用政策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

  场馆控烟通用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场馆控烟通用政策》(以下简称《通用政策》)的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控烟工作开展,保障深圳市民及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所有参会人员的健康,树立深圳文明健康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义务和责任,为深圳第26届大运会赛事提供规范的控烟保障措施,实现“无烟大运”目标,推进深圳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环境创建,保护市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监督、严格执法、部门协作、全面参与、加强宣传、科学控烟的原则,分层次、分级别对不同场所提出不同控烟要求,重点保障“涉大单位”禁烟工作,巩固发展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逐步推进教育系统和公共交通工具无烟环境创建,积极营造全市控烟良好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建设

  成立大运会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并落实我市大运控烟工作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保障,对大运控烟工作进行统一指挥,整体运作。

  (1)大运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丹

  副组长:林汉城 韩铁光 刘堃 刘小立

  成 员:张欣 黄锦生 高文辉 杨国安 杨应周 黄河清 董书贤 黄群 赖丕生 廖欣 王玉琼 王伟权 孟晓贤

  联络员:张欣

  领导小组负责大运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并落实我市大运控烟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保障。

  (2)大运控烟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韩铁光

  副组长:杨应周 高文辉 杨国安

  成 员:辜鸣 方少波 李勇 谢锦尧 李传文 黄英照  邰昌松 连昌虎 庄润森 陶晓燕 胡增平 纪穑园 徐晓强 肖洁 熊静帆 朱敏贞 何双

  联系人:庄润森

  主要负责制定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的实施技术规范与标准、培训、指导检查、效果评价、信息整理和上报等。

  (二)建立工作网络

  建立有效的大运控烟工作网络,网络人员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控烟骨干人员、各涉大场所负责人、各大运医疗卫生保障团队经理组成。各场所落实控烟责任具体到部门和个人。

  网络人员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收集、汇总控烟工作信息和动态,利用现有信息报送系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大运控烟保障工作技术小组,技术小组总结控烟相关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三)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技术小组提供专项经费,用于大运控烟宣传、督导、培训、评估等工作。

  (四)考核与评估

  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要求,通力合作,有计划地推进各项控烟保障工作的落实。加大对全市大运场馆、涉大单位和窗口单位等场所控烟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大运会赛前和期间,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大运控烟保障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执行不力的单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分级管理要求

  根据《通用政策》、《条例》等规定,不同类别场所禁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禁烟要求将各类场所分为全面禁止吸烟场所(一级场所)、部分区域禁止吸烟场所(二级场所)、其他各类场所(三级场所)。
(一)全面禁止吸烟场所(一级场所)

  一级场所严格禁止任何人员吸烟,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烟草赞助及促销活动,进入大运会场馆时要利用安全检查禁止火种、香烟等入内。该类场所管理者或负责人应根据《通用政策》要求制定本场所的禁烟措施,内容包括禁烟规定和要求、标识放置和张贴要求、劝阻吸烟职责、责任分工等。

  该类场所包括:

  1、开闭幕式场馆、比赛和训练场馆室内区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大运村内的居住地、接待区、所有办公、会议等工作场所及餐厅、咖啡吧、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室内区域;

  3、非竞赛场馆如媒体中心、制证中心、抵离服务场馆室内区域;

  4、定点医院的室内区域(具体名单见附件3);

  5、任何大运会车辆内;

  (二)部分区域禁止吸烟场所(二级场所)

  二级场所分非吸烟区域和吸烟区域。禁止任何人员在非吸烟区吸烟,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烟草赞助及促销活动。该类场所应按《通用政策》和《条例》有关禁烟规定和要求,明确控烟责任、设置吸烟区和非吸烟区,规范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允许吸烟标志,吸烟区设立要符合相关规定,并有明显的指引。

  该类场所主要包括:

  1、官方饭店、指定饭店(具体名单见附件2):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应当按照通用政策规定实施。

  2、公共交通的等候厅、售票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区吸烟区。

  3、商场、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区、吸烟区。

  (三)其他各类场所(三级场所)

  该类场所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控烟工作,主要包括:

  1、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其他各类展馆:应全面禁烟,需明确控烟负责人,按要求张贴禁烟标志。

  2、拥有100个以上餐位的室内餐厅:应按《条例》有关规定,设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并对非吸烟区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五、分阶段落实工作安排

  大运会控烟工作分发动策划、培训指导、督导实施和评估总结四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策划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4月)

  建立和完善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组织建设,成立大运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并落实我市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的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规范,对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统一指挥,整体运作。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1)建立大运控烟工作网络。要建立有效的大运控烟工作网络,各“涉大单位”必须在4月15日前落实控烟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员,并提供需求信息,上报市大运控烟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2)完成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的基本现状调查。对“涉大单位”的无烟环境建设情况要开展本底调查,全面具体地掌握所有“涉大单位”对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的工作和技术需求。

  (3)设计印制禁烟标识和编印发放宣传资料。

  (4)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

  以上四项工作由韩铁光主任牵头,市健教中心负责,各区健教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责任人为各区健教所主要领导。

  (5)进一步开展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推动《条例》修订进程。

  此项工作由刘小立主任牵头,市慢病中心负责。

  (二)培训指导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

  (1)编印相关培训资料,组织开办培训班,分别对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网络人员、大运会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①《第26届大运会控烟通用政策》及其实施方案;②大运控烟保障工作技术规范;③烟草危害知识和劝阻吸烟技能。

  此项工作由韩铁光主任牵头,市健教中心负责。

  (2)对各相关单位控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此项工作由韩铁光主任牵头,市健教中心负责,各区健教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责任人为各区健教所主要领导。

  (三)督导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8月)。

  (1)组织控烟暗访。组织1次全市控烟暗访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出整改通知,然后对问题单位进行复查,对不整改的单位并进行媒体曝光。

  (2)对“涉大单位”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各级禁烟场所进行督导巡查,检查禁烟区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吸烟区设置、张贴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国际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两项工作由刘堃局长牵头,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市健教中心协助,各区卫生监督所和健教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责任人为韩铁光、各区卫生监督所和健教所主要领导。

  (3)各涉大单位控烟落实工作。大运期间各涉大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吸烟区、张贴控烟标志,开展吸烟劝阻和引导等工作。

  此项工作由各涉大场所负责人和医疗卫生保障团队经理负责。

  (4)协助清理烟草广告和烟草制品。及时发现并提供烟草广告等违章信息,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烟草制品进行清理。

  此项工作由市控烟协会负责,市健教中心协助,各区健教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责任人为韩铁光、何双和各区健教所主要领导。

  (4)利用大众媒体开展大运控烟宣传与报道。

  此项工作由韩铁光主任牵头,市健教中心负责,各区健教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责任人为各区健教所领导。

  (四)评估总结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

  评估全市大运控烟效果,总结大运控烟保障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此项工作由韩铁光主任牵头,市健教中心负责。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控烟宣传

  1. 禁烟标志和警示标识落实到位

  全市统一印制纸质禁烟标志10万份、有机玻璃材质禁烟标志(1万份)、纸质警示标识(5000张)。制定深圳市禁烟标志及禁烟告示设置和张贴规范。各禁烟场所应按《条例》和《通用政策》要求在所有规定位置规范张贴禁烟标志。各大运会场馆入口处设置或张贴场内禁止吸烟标语或警示语。

  2.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传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控烟咨询、开展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控烟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控烟意识,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控烟氛围。

  (1)利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现有的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播放控烟公益广告或控烟专题。其中,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健康之窗、生活一点通栏目至少播放3期控烟专题,移动频道播放1个月控烟公益广告,医院视频播放控烟1个月的公益广告和控烟专题片。深圳广播电台编制播放一期烟草危害广播节目;深圳主流报纸刊登一系列的控烟专题报道;深圳公众健康教育网全面跟踪报道大运控烟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网站设置大运控烟专栏,宣传大运控烟有关要求和烟草危害知识。各区可根据辖区公众传媒资源,开展控烟宣传。

  (2)全市统一印发300万份宣传折页,保障社区每户家庭或宿舍有1份控烟宣传资料;印制、张贴5000套(1套4份)海报,保障每个社区、主要公共场所都有1套;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社区等有关场所和单位应配合发放或张贴烟草危害健康宣传资料。各区可根据辖区实情编印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资料。

  (3)各医院、社康中心在世界无烟日开展1次控烟咨询宣传活动、出版1期控烟宣传栏;

  (4)各学校在世界无烟日组织开展1次形式多样的控烟主题活动;

  (二)开展监督执法

  大运期间,根据《条例》和有关政策要求,开展督导执法,保障“涉大单位”严格实施各项控烟措施。

  1. 组织全市控烟暗访工作

  组织全市控烟暗访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出整改通知,并进行曝光,不断提升其控烟守法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较浓厚的全员参与氛围。

  2. 开展全市的控烟执法监督

  (1)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督导,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

  (2)控烟工作监督执法部门对各“涉大单位”以及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旅馆、网吧、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媒体曝光。

  (三)创建“无烟单位”

  以推动无烟单位创建为抓手,全面营造无烟环境。重点做好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交通工具等无烟场所的创建活动。

  (四)落实控烟培训

  为规范大运控烟行为,提升大运控烟保障工作服务能力,对大运控烟保障工作网络人员、大运会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大运控烟保障工作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等开展大运会控烟通用政策、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技能(中英文用语)、禁烟区标识张贴规范和要求、吸烟区设立规范和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五)做好调研评估

  1、开展涉大单位的无烟环境建设情况的本底调查,全面具体地掌握大运控烟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影响因素,查找存在问题,为制定控烟干预策略和措施,制定技术规范提供依据。
2、开展大运控烟效果评估,评价大运控烟干预效果。

  (六)修订控烟条例

  进一步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修订进程,争取尽早出台新版的《条例》。

  (七)加强户外广告的清查举报协调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加大监管工作。

  七、各部门和单位责任分工

  为确保大运各项控烟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市控烟工作,市卫人委统一领导,市健教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慢病中心和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针对大运控烟保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部门的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如下:

  (一)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统筹协调和统管全市大运控烟工作;检查督导各项控烟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为大运控烟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巩固发展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

  (二)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对全市禁烟场所控烟工作监督执法。

  (三)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负责大运控烟的技术指导工作,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统一印制和发放的禁烟标志和警示标识,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大运控烟效果评估等。

  (四)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负责开展学校、公共交通工具、行政办公大楼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及推进《条例》修订工作进程。

  (五)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的控烟工作,以辖区内大运场馆和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大控烟宣传和干预力度,提高辖区单位和群众的控烟意识;加强对辖区大运场馆控烟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辖区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巩固发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

  (六)各区健教所:负责辖区大运控烟的技术指导工作,印制和发放的禁烟标志和警示标识,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协助深化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协助开展控烟效果评估等。

  (七)市控制吸烟协会: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参与组织开展控烟宣传与“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调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协助做好大运控烟保障工作。

  (八)各场馆医疗卫生保障团队:负责对场馆内的工作人员、参赛人员和观众等提供控烟技术支持。对在禁烟区吸烟的运动员、官员、记者、来访者、观众进行劝阻,将其引导到吸烟区,

  (九)大运场馆和大运村各单位:负责建立由场馆负责人为组长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禁烟场所内应张贴明显的禁烟标识,不设置烟具;加强对大运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控烟教育与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及大运志愿者不吸烟或主动戒烟,并设立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定时定点巡查辖区内控烟情况;对在禁烟区吸烟的运动员、官员、记者、来访者、观众进行劝阻,将其引导到吸烟区。

  (十)官方饭店、指定饭店、指定医院:负责场所内非吸烟区和吸烟区的设置、禁烟标志和吸烟区指引的张贴、培训工作人员对非吸烟区吸烟现象予以劝阻。指定医院还应提供一定的控烟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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