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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114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6 生效日期: 2011-04-07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改电[2011]114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具体见附表),自2011年4月7日零时起执行。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特此通知。

  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表

  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单位:元/吨

  
 
出厂价格
1号喷气燃料
6670
2号喷气燃料
6670
3号喷气燃料
6840
4号喷气燃料
6570 
大比重喷气燃料
7420
高闪点喷气燃料
7150
海军多用途燃料
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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