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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TY03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5 生效日期: 2011-04-15
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11]139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2011ty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1〕34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同安工业集中区湖里园内,同明路东侧、集贤路北侧工业项目(编号:2011ty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预申请)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预申请)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预申请)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2011ty03用地产业类型、土地用途、规划设计、环境保护、申请人资格、土地移交时间及土地移交状态、土地出让金及保证金、项目投资强度、合同签订安排等要求,请在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中明确。

  

  三、项目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洽谈的主要内容、确定受让人的方式、监管单位等按方案要求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挂牌(预申请)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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