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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31 生效日期: 2011-03-31
发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京民办发[2011]13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单位、直属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继续深入推进大民政建设的重要一年。民政工作既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繁重的任务。今年全市民政部门承办市政府折子工程24项(主办18项,协办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5项(主办5项)。为抓好任务落实,现将《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书》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目标责任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到今年民政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时间紧、任务重的紧迫要求,对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做到不扯皮、不推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在办理过程中,责任分解书中由我局两个及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共同办理的项目,排在首位的处室(单位)原则上为牵头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协调汇总。对于主办项目,各承办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列出时间进度表,确保如期完成;对于协办项目,要尽好职责,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今年,市民政局继续将各项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作为区县民政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单位、直属单位年度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政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末向局办公室报送各类折子工程、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于2011年11月底前,报送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且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单位,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将建议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理。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全市228项,市民政局承办24项,主责18项)

  


  9.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补贴,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10.积极发展文化消费、老龄消费、健康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兴消费。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文化局降巩民、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体育局李颖川、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孟钧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市老龄协会李建国

  

  ※19.积极扩大民间投资,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王红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文物局、市广电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谢延智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市社团办温庆云

  

  26.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相关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45.积极发展家政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丁向阳、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办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市社区服务中心周吉平

  

  59.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的就业工作,推动城镇促进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完善城乡就业援助制度。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安置处祖炜

  

  ※61.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工作,逐步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社会办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

  

  64.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各项待遇标准。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66.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研究设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67.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的多部门联动机制,促进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各区县政府、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68.大力扶持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发展社区养老餐桌和托老所,培育500家示范性社区(村)养老餐桌和500家社区(村)托老所。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孟钧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市老龄协会李建国,社会福利管理处李绍纯

  

  ※69.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关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残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卫东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房波、范军,区县福利生产办公室孟蓉齐

  

  116.启动1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推动城市服务管理向农村延伸。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民政局吴世民、市社会办宋贵伦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

  

  151.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研究制定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和困难群体采暖保障措施。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国资委周毓秋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167.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刘云广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8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谢延智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基层政权建设处赵森、区划管理处胡福君

  

  181.积极开展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牵头领导:市政府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陈冬、市农委王孝东、市民政局吴世民、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基层政权建设处赵森

  

  184.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和军转安置政策,做好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和退役士兵就业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霍军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优抚处杨腾信、安置处祖炜

  

  187.全面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谢延智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基层政权建设处赵森

  

  190.加快社区规范化建设,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促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努力扩大志愿者队伍。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团市委王少峰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组织人事处赵丽君

  

  191.完善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加快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

  

  192.推进17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社区服务中心周吉平

  

  193.进一步扩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试点,落实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机制。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

  

  194.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维稳办闫满成、市信访办薄钢、市司法局于泓源、市公安局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国资委周毓秋、市教委姜沛民、市卫生局方来英、市水务局程静、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市安全监管局张家明、市食品办张志宽、市环保局陈添、市农委王孝东、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社团办温庆云

  

  ※20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李新京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纪检监察处沈光好

  

  (带※号者,为协办项目)

  

   市民政局承办的201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全市30件,市民政局承办5项,主责5项)

  


  十一、对城乡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体系。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十二、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8.7%,义务兵优待金由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霍军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优抚处杨腾信

  

  十四、巩固提高社区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服务水平,培育500个示范养老(助残)餐桌和500个示范托老(残)所。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孟钧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老龄协会李建国

  

  十五、清理整顿殡仪服务市场,继续推进“零百千万” (零付费骨灰撒海、百元购买骨灰盒、千元温情送逝者、万元骨灰久安置) 工程,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卫东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殡葬管理处王琦

  

  二十一、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17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市社区服务中心周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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