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原苏州青少年业余体校改造为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2 生效日期: 2011-04-22
发布部门: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苏发改中心[2011]105号
  市体育局:
   
   你局苏体发[2011]2号、5文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保持苏州市儿童业余体育训练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儿童体育人才的培养,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50号文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将古城区五卅路老体育设施中的原苏州青少年业余体校(已搬迁至相城区)改造为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7.82亩,总建筑面积114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40平方米,拟保留原室外游泳池,地上改造为儿童业余体校(含体育幼儿园)教学和训练用房,地下新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项目投资暂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苏财评审社字[2011]19号文审定估算为59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1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9万元、预备费282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和你局自筹共同解决。
   
   接文后,请你局做好环保、规划等审批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着重研究拟建规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按照我委《关于做好新建公共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2011]8号)填写节能登记表,完成后报我委批复。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