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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青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4 生效日期: 2011-04-14
发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布文号: 长府办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二道区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村级体制向社区体制转变,推进各项民生工作与城区接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二道区成立长青街道办事处。
   
   长青街道办事处区域界限(原长青村村界)为:北起102国道,南至吉林大路,东起洋浦大街,西至东三环路。总面积5.84平方公里,总人口22387人。
   二道区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要立足稳定,妥善做好人事、财务交接等工作,不断强化街道办事处功能,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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