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张根硕、郑承默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8 生效日期: 2011-04-1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9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5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白玉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张根硕、郑承默,于2011年7月9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