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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全省防灾减灾日“防御地震灾害,关注生命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0 生效日期: 2011-04-2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省地震局
发布文号: 苏卫应急[2011]5号
  各市卫生局、地震局,厅、局直属有关单位:

  

  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认真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省公众防灾减灾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省卫生厅、省地震局决定在全省卫生、地震系统组织开展全省“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现将《全省防灾减灾日“防御地震灾害,关注生命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地震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全省防灾减灾日“防御地震灾害,关注生命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地震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认真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促进全省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省卫生厅、省地震局特制订《全省防灾减灾日“防御地震灾害,关注生命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有效减灾、服务大局、综合防御、统筹协调”的防灾减灾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宣传与演练并举,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网络、健全防震减灾机制、夯实防震减灾基础、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和卫生应急工作的新格面。

  

  二、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防御地震灾害,关注生命安全”。

  

  三、宣传时间

  

  2011年5月12日。

  

  四、宣传形式

  

  各地要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和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的功能,利用板报、专栏、宣传挂图、折页图片、标语横幅等工具,组织5?12大型广场宣传日、科普宣传周、专家讲座等活动,大张旗鼓地把防震减灾和卫生应急科普知识送进学校、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家庭。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各级地震、卫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预防控制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有效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大幅减少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要重点围绕以下专题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浅出、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一)发生地震时如何避险和逃生;

  

  (二)怎样应对地震后海啸、山体滑坡、泥石流、水灾、疫病、火灾、爆炸、毒气泄漏、放射性物质扩散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地震灾害后的应急救援程序;

  

  (四)如何救治地震伤员;

  

  (五)地震后的食品、饮用水安全;

  

  (六)地震后怎样预防控制传染病。

  

  五、具体安排

  

  各市卫生局、地震局要密切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县(市、区)。要明确责任处室,安排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日”各项宣传活动。各地要在5月12日当天联合组织一次“防震减灾宣传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并根据省有关部门对今年全省科普宣传周活动的统一安排,加强防震减灾和卫生应急的宣传培训演练工作。

  

  各市卫生局、地震局要认真总结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等,并于5月17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分别书面报送省卫生厅应急办和省地震局震灾防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省卫生厅联系人:张寄宁 025-83620903,83620916(传真),18915999812

  

  省地震局联系人:方毅 025-84285537,13914764251

  

  附件:

   “防震减灾宣传日”活动标语

  


  加强防震减灾,关注生命安全

  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安全知识进社区,减灾意识入人心

  防震宣传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加强地震灾害防御,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防灾减灾系万家,关爱生命靠大家

  防灾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灾难可以预防,生命不可逆转

  人生路漫漫,防灾莫怠慢

  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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