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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6 生效日期: 2011-04-26
发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明电[2011]24号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4月28日-10月22日,2011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世园会”)将在西安市举办,这是全省的一件大事,将对促进海内外交流,推动园艺发展,提升开放水平,宣传生态文明,推广绿色生活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展示西安、展示陕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期间,将有大批中外友人来陕参观。为确保世园会期间西安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展示我省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各市、县、区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层层抓好落实。要建立并完善联合执法、各尽其职的目标责任制,务必将秸秆禁烧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农户,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同时要加大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秸秆产生、存留和处置情况的监督管理,提早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
   
   各市、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集中力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点交通干线、机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对重点禁烧区域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强化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利用夏收农忙时节,采取放广播、贴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通过教育引导,使禁烧秸秆成为农民群众自觉行动。
   
   省环境保护厅要会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世园会期间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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