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准予深圳龙济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7 生效日期: 2011-04-27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1]317号
 深圳龙济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丰医院:
   
   根据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我委对深圳龙济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丰医院等3家医院申请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健康体检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经研究,我委同意深圳龙济医院、深圳雪象医院和深圳健丰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健康体检服务。
   
   请你们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