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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09至2010年度海南省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8 生效日期: 2011-05-08
发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琼科函[2011]209号
 各有关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至2010年度全国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2010〕87号)要求,为了配合做好该项工作,我厅负责组织调查全省从事软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汇总后向国家科技部上报。现将全国软科学统计调查的《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有关情况说明》、《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报表》(可从网站下载www.dost.hainan.gov.cn)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填写,并于2011年5月17日前将填好的统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厅,同时把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林 梅; 联系电话:65339793

  

  电子邮箱:hncxfw@126.com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办公大楼108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1:

   软科学统计调查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一、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说明

  二、分类及代码

  1.研究课题分类及代码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代码

  3.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机构名称代码

  

  一、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说明

  

  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动经济、科技、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而进行的一种跨学科、多层次的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在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全面掌握我国软科学研究的基本情况,加强对软科学研究的指导和服务,促进软科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科学技术部每两年一次对国内软科学研究做统计调查。本次为2009至2010年度的统计调查。

  该调查统计使用全国科技统计的指标、概念、定义以及基本框架结构,尽量采用国内通用规范,调查统计的结果将概略地表述出我国软科学研究的投入、活动和产出情况,即表述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属软科学研究机构的人员、科研课题、研究成果、研究经费的概况及其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地理区域的分布。

  调查统计范围为: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区(市)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所属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从事软科学的全民所有制研究机构,以及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企业等独立机构。

  对软科学研究活动的界定:

  软科学研究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在现阶段,软科学的研究范围主要涉及科技与经济、社会、自然界协调发展的战略、政策、评价、预测、规划、管理、科技立法,以及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等方面的问题;软科学研究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复杂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从各个方面、不同层次在总体上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其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各种途径、方案、措施和对策。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进经济、科技、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充分发展人类聪明才智为根本,而进行的一种跨学科、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性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各级管理与决策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软科学研究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

  

  对软科学研究机构的界定:

  1.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研究机构。

  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从事研究开发的机构内下设的软科学研究机构(如院属所、研究中心或所属分所)。

  3.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并部分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研究开发机构、情报与标准研究所。

  4.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地级市所属从事软科学的研究机构。

  5.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地级市所属的并部分从事研究开发及情报标准研究机构。
6.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党委及政府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机构,如党校、政策研究室、研究中心等。

  7.高等学校内的软科学研究机构,如系、研究所、研究中心及管理学院。

  8.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各省、市社会科学院及研究所。

  9.从事评价、政策咨询及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咨询公司

  10. 从事软科学研究的企业法人。

  11. 企业下属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研究机构。

  12. 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非国有非企业法人。

  13. 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社会团体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等。

  注:以上3、5项部分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是指研究所内有常设的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组织机构,如研究室或常设的研究组。

  填报要求:

  1.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由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调研室组织领导,由国务院各部门主管软科学的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委)负责组织填报工作。各软科学研究机构应指派专人填报调查表,并由本机构业务主管人员签章确认。

  2. 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工作覆盖主要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对于主要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法人单位,以本单位填报;对于部分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法人单位,应以本单位下属的主要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填报。

  3. 同一单位收到多份统计报表时,应当在报表填写完成后,复制并签字盖章后,分别报送。

  

  二、分类及代码

  1.研究课题分类及代码

  (1)课题来源代码

  
代码
分 类 名 称
1
2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3
横向委托
4
国际合作、国外资助
5
自选
6
其它


  

  (2)研究领域代码

  
代码
研究领域
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
2
科技发展宏观战略研究
3
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
4
软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5
其它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代码

  

  
代码
省、市名称
代码
省、市名称
代码
省、市名称
911
北京
936
江西
952
贵州
912
天津
937
山东
953
云南
913
河北
938
青岛市
954
西藏自治区
914
山西
939
宁波市
961
陕西
915
内蒙古自治区
940
厦门市
962
甘肃
921
辽宁
941
河南
963
青海
922
吉林
942
湖北
9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923
黑龙江
943
湖南
9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25
大连市
944
广东
966
新疆建设兵团
931
上海
945
广西壮族自治区
971
台湾
932
江苏
946
海南
972
香港特别行政区
933
浙江
949
深圳市
973
澳门特别行政区
934
安徽
950
重庆
 
 
935
福建
951
四川
 
 


  3.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机构名称代码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03
中央组织部
334
国土资源部
44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11
中共中央宣传部
339
工业和信息化部
443
国家邮政局
213
中共中央统战部
347
铁道部
444
国家税务总局
215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348
交通运输部
445
国家外汇管理局
281
中共中央党校
357
文化部
449
国家粮食局
301
外交部
360
教育部
45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02
国防部
361
卫生部
451
国家体育总局
3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3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53
国家文物局
306
科学技术部
36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56
国家烟草专卖局
307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410
国家统计局
463
国家知识产权
308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4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6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11
监察部
415
海关总署
466
国家测绘局
312
公安部
416
中国气象局
467
环境保护部
313
国家安全部
417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46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14
民政部
418
国家海洋局
469
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15
司法部
419
中国地震局
482
中国工程院
3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420
国家旅游局
483
国家行政学院
318
财政部
421
国家新闻出版署
490
新华通讯社
319
审计署
424
国家质检总局
491
中国科学院
320
中国人民银行
425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492
中国社会科学院
322
商务部
427
国家宗教事务局
49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326
农业部
431
国务院研究室
731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332
水利部
432
国家林业局
   
33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40
国家外国专家局
   


  

  附件2: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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