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9 生效日期: 2011-05-09
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11]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推进厦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结合我市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立足本市实际,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

  

  二、改革目标

  

  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为契机,通过五年改革试点,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于2012年底前实现各区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底前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具体目标如下:

  

  2011年秋季起,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从公办学校扩大到民办学校,实现全市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各区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全面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效保障,开齐开足国家和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3年,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

  

  2014年,农村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全部按照城市学校标准配备,教师配置基本均衡,形成比较合理的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市域内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教学质量基本均衡,建成和完善网上教研系统、网上教师培训系统和教育资源网站,实现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改革举措

  

  ㈠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在原已确认的基础上,2010年完成建设评估任务的60%、2011年达到90%、2012年100%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心理健康咨询室和卫生保健室建设,力争2012年前80%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市学校标准配齐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到2014年全部按城市学校标准配备。2013年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加固改造工程。

  

  ㈡整合优化义务教育资源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采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强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通过建立优质学校的分校、附属校、合作校,以及在薄弱学校投入和保障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尝试委托名校办学的模式,密切优质校与一般校的合作,在教育教学、干部调配、师资安排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和评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共同提升,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逐步实现全市行政区域之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适当归并服务半径在4公里以内在校生规模300人以下的学校,到2013年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提升农村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推进小城镇综合教育改革试点。2011年起,在同安区汀溪镇和翔安区新圩镇推行综合教育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到全市。

  

  ㈢基本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问题

  

  落实温家宝总理“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的政策,保证他们能够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现有学校不足的,要做好规划,加大学校建设投入”的指示,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加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进一步挖潜扩容,继续扩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比例,2012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达到80%, 2015年达到90%。2011年秋季起实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㈣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课程实施计划和作息时间安排,切实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特别要严格执行科学、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的课时规定,确保学生平均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坚持中小学(含括普通高中)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一律不补课制度,把国家规定的休息日都还给学生,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加强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定期评估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坚持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民主程序。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不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升学相挂钩,严禁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2011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竞赛的中考加分照顾,将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的各20%合理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校,在此基础上逐年提高比例,为办好每一所初中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和支持特色学校办学,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潜质,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逐步推行小班教学。

  

  ㈤进一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创新德育工作模式,加强德育课程建设,改革德育考评办法,强化德育实践,开发各学科“德育资源包”,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教育体系。2011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验校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2013年建成和完善一批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基地和安全训练营,创建10所省级德育工作先进校、50所市级德育工作先进校和100所区级德育工作先进校。

  

  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育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深入开展研究性学习,探索小学、中学、高校教育教学的衔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检测体系,积极探索以完成各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生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教育质量监控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监控的效度和信度。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程管理,规范教学基本环节,提高课堂教学和作业的实效性。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实施义务教育体质健康工程,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工程”,即“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加强艺术教育,丰富校园文化和学生课外活动,全力办好2013年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优先保证义务教育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市级校长任职、提高培训,优先选派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培训,定期举办岛外义务教育学校校级后备干部、教导主任专项培训班。推进区域内校长和教师交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一个学校工作满6年,校长任职满10年,必须流动,教师的流动比例每年不低于10%;在思明区、海沧区试点基础上,2011年推广到直属校和全市各区,争取在2014年前形成比较合理的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深入开展校长和教师海外研修培训计划,每年选送部分校长和教师到国外进修培训。

  

  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结构失衡问题。向农村学校实行全力政策倾斜,采取有效措施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在2012年使农村学校完全配齐师资,开齐开足国家和省颁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到2015年,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开好课程的问题。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整合,指导农村学校部分富余学科教师的转岗培训、分流等工作,坚决制止用代课教师替代编制内教师的做法。

  

  调整生师比例,适应小班教学。健全适应岗位设置管理需要的教师考核新机制,加强教师管理,完善退出机制。

  

  进一步加强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农村教师培训工作,2011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强化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有效发挥“名师讲学团”的示范带动作用,每位团员每学年到农校学校讲学不少于10天。

  ㈦建立岛内外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建立岛内外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支出占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并逐年提高。2011年免除全市义务教育课本费和簿籍费,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重点支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2011年起延续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连续两年,每年6000万元,重点扶持农村中心校以下的完小、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和布局调整。2011年,思明、湖里、海沧和集美区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730元、初中1110元,同安和翔安区达到小学629元、初中940元。2012年全市统一定额标准,2013年以后逐年增加,争取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入同类城市先进行列。

  

  ㈧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到2012年,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城域网接入,实现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教室班班多媒体化,实现农村教师人手一机,生机比达到6:1,每个完全小学至少有一个计算机教室;到2015年,中心小学以上每校至少有一套课堂录播系统和流媒体交流展示平台。建立网上教研系统,构建“中心校-完小”、“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心校”、“市教科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完善网上教师培训系统,以此为平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教材和课标培训,着力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建立厦门教育资源网站,以学科带头人和市区两级教研员为骨干,建立和完善市级学科专题网站,形成厦门特色的多媒体网络教学资源,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创共享。

  

  四、试点周期

  

  试点周期为五年。分为两期:一期为2011年4月至2013年8月;二期为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

  

  2011年,正式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2012年,全市六个区通过福建省县(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评估认定。

  

  2013年,开展改革试点中期阶段性小结,并对推进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深入的评估、分析,完善试点工作。

  

  2014年,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2015年,总结回顾试点工作,对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评估、分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五、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将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归并部分办学容量小、条件差、效益低的学校,涉及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可能引发少部分思想不通的家长的反对,存在较大的工作难度。厦门市将通过听证会等民主渠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从大局出发配合和支持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同时,将采用帮助学生及家长解决交通问题及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等方法,推进布局调整工作进展。

  

  实行教师退出制度是一个敏感问题,可能引发个别教师的信访甚至过激行为,事关校园及社会安定稳定,厦门市将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并注意考虑退出教师的生活出路,确保校园和社会的安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改革。

  

  六、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工程,是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础。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发扬经济特区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精神,努力破除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的方式方法,争当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做出贡献。

  

  七、保障条件

  

  ㈠组织保障。成立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育、发改、财政、人事、编制、规划、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建立例会制度,定期通报、研究、协调有关情况,扎实推进有关工作。在教育部门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公室,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㈡政策保障。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评优、评估、达标各类学校的前提条件,纳入“教育强区”等教育督导工作内容,纳入文明学校和素质教育先进校评估体系。加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教育工作的社会合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教育中心城市做出贡献。

  

  ㈢工作基础。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于2007年出台破解就学难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又出台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目标,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厦门市于1996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小学入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办法;初中招生自1998年起采取免试就近入学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已经坚持13年,基本解决了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各类等级考试成绩均已不作为义务教育入学和升学的依据。从2005年起,在厦门市公办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初中就学,在民办小学就学后进入公办初中的达70%。在2005年,厦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全部录取到高中阶段学校就学,高中各类学校全部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目前的就学比例达30%。2007年,厦门市率先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设区市,2009年又率先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全面实现“对县督导”的设区市,同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在中科院财贸所发布的城市教育综合竞争力研究报告中积分名列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三,5个计划单列市第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