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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9 生效日期: 2011-05-09
发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布文号: 洛政文[201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支持我市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作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国际〔201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洛阳市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文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守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熊文博(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龚国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芬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

  

  曹启超(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魏建民(市农业局副局长)

  

  郭福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冬梅(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玉超(市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熊文博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建设、龚国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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