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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2 生效日期: 2011-05-12
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11]101号
引言

  
   第一章  “十一五”期间财政发展与改革回顾

  一、财政收入增势稳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1、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对外贡献逐年加大

  3、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4、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财政经济良性互动,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1、大力发展产业经济

  2、做大做强港口贸易

  3、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4、强力推进科技强市

  5、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三、城乡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1、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2、强农惠农成效显著

  3、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4、卫生改革扎实推进

  4、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5、公用事业持续改善

  6、文化体育蓬勃发展

  四、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日益规范

  1、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

  2、国库集中支付不断铺开

  3、财政支出绩效不断提高

  4、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强化

  5、政府采购改革不断规范

  6、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7、财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8、财政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第二章  “十二五”期间财政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

  一、财政发展环境分析

  1、“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许多机遇

  2、“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二、财政改革与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指标预测

  第三章  实现“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财税政策引导,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1、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2、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支持内外需求并重发展

  5、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二、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一体化

  2、完善基础、拓展空间,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

  3、健全机制、同步提升,推动城市建设一体化

  4、强化运作、灵活管理,推动投资管理一体化

  三、完善收入管征机制,促进收入稳定增长

  1、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

  2、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3、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持续加大三农投入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4、支持公共卫生改革

  5、推动文体事业发展

  6、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五、统筹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推进区级财政体制改革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3、完善财政国库收付制度4、深化绩效评价制度改革

  六、继续强化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1、加快财政法规制度建设

  2、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监督

  3、强化财务会计监督管理

  4、健全财政风险防范机制

  七、加强财政自身建设,持续提升财政工作能力

  1、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2、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廉政勤政水平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4、加强“金财工程”建设,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5、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提升凝聚向心能力

  
   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引言

  
   “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

  根据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实施《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对支持、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主要阐述了“十二五”时期厦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于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财政问题,是未来五年厦门财政工作的总纲领,对今后五年以至更长时期内我市财政管理和各项改革工作起到具体指导作用。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主动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有力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

  一、财政收入增势稳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经济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立足点,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财政与经济呈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10.1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20.2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和200亿元大关;2009年实现财政总收入451.4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40. 6亿元,双双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收入增长目标;2010年实现财政总收入526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89.2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5倍和1.8倍。五年间,全市累计实现财政总收入2011亿元,是“十五”期间收入总和的2.66倍;地方级财政收入1081亿元,是“十五”期间收入总和的2.88倍。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9%、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4.1%,均高于“十五”期间年均增长率(17.8%和20.7%),也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长率(14.1%)。我市税性收入比重、人均财政收入、每平方公里创造财政收入及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等效益指标在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体现了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

  对外贡献逐年加大。“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累计上划中央“四税收入” 930.7亿元,年均增长17.5%,是“十五”期间累计上划数的2.44倍,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46.3%。五年间厦门口岸缴纳的关税收入、车辆购置税、进口货物增值税、进口消费品消费税等收入合计达到646亿元。厦门实行财政计划单列后,福建省对我市实行每年按9%“定额递增上缴”体制,1994年我市体制上缴省财政5.4亿元,2010年增加到21.5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体制上解省财政91.2亿元,如加上九龙江治理、海漂垃圾治理专项及生态效益补偿金等专项上解资金,五年间我市累计上缴省财政达99.2亿元,年均上缴达19.9亿元。此外,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扶贫工作,“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各类援建资金达13亿元。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市对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市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格局加快形成,对于调动各区积极性、促进财政增收、推动各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区级一般预算收入从2005年的28.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5.9亿元,增长了2倍;区级一般预算可用财力从2005年的4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7亿元,人均财力从2005年的11.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6.4万元,区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特别是本轮体制加大了对岛外困难区的扶持,促进了岛外区的跨越式发展,有力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间,岛外四区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0.4%、可用财力年均增长22.5%,均明显高于岛内区的17.9%和14.4%。六个区中已有五个区一般预算收入超10亿元,思明区更是于2009年率先突破20亿元大关,体现了全国百强区的经济实力。

  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五年间,支出累计完成1,161.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704亿元,年均增长20.3%,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水平由2005年的5,405元提高到2010年的超过10,000元,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年间,全市财政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体等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总量达到521亿元,年均增长23.6%,为和谐厦门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财政经济良性互动,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快财源建设,努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出台并不断丰富应对危机的政策措施,避免了经济出现大的起落,财政经济步入良性循环。五年间多渠道投入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49.5亿元,是“十五”期间投入总和的2.4倍,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一是坚持投资带动,支持同安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汽车工业城、观音山营运中心、海沧保税港区等载体建设,引进和扶持一批产业链重点企业,支持工业企业易地搬迁扩大规模,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坚持品牌带动,安排1.04亿元鼓励企业争创品牌,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19个中国名牌、40个中国驰名商标,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5.3倍和4.7倍。三是坚持政策带动,设立服务业引导专项,出台鼓励会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及旅游景区建设,优化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质量,推动服务业拓宽领域、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四是坚持机制带动,鼓励创投行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体系,对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工效挂钩,建立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帮助国有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做大做强港口贸易。深化以港兴市战略,加快机场、港口及航道建设,支持开辟新航线,积极推进港区联动、信息港及电子口岸建设,厦门港成为海西首个亿吨大港,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一千万人次,厦门口岸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足额安排、及时兑付出口退税资金37.9亿元,安排5.6亿元外贸扶持资金,实行信保保费扶持、重点出口企业扶持、重点展会补贴、出口增量奖励、优势出口商品补贴、大型外贸流通企业扶持等政策,出台外贸进口奖励办法,有力增强外贸企业信心,促进厦门口岸做强做大。此外,充分利用地方税收政策“话语权”,积极建言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为企业节约成本超过7.3亿元。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梳理出台各类财税扶持政策,为企业自我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宽松和更具激励作用的财税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争取到中央以“即征即退”方式解决岛内外企业税负不一问题。二是金融危机以来,迅速出台四项社保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等系列措施,落实增值税转型和各种税费减免政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0亿元。三是以“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帮助企业加快技改”为主要内容,在融资投放、开拓市场、扶持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等方面帮扶企业发展。四是实行“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落实优质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帮助企业拓展内需市场。上述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扭转了经济下行的局面,促进了全市经济较早实现企稳回升。

  强力推进科技强市。市级累计科技投入26.3亿元,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23.5亿元,分别占可安排财力的4%和 3.5%。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一批产、学、研和科技产业化项目得到资助;建立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机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匹配资金;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加大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建设,运用政府采购推进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24家,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一半,11家企业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创新型企业认定。重视人才引进,出台经济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科研基地、项目工程和重点引智项目建设,完善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软件园、高科技园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科研工作站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以产业集聚促进人才聚集。

  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把握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厦门获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试点城市和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为契机,及时推出对台先行先试新举措,成功引进富邦财险等台资金融机构,完成厦门银行战略重组,成为台资参股大陆商业银行第一例。财政部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在厦正式揭牌,开启两岸会计交流合作的新纪元。成功举办海峡论坛、台交会、文博会等重要对台展会,支持企业赴台参展办展,深化两岸产业对接;实施台湾水果和水产品进口奖励政策,支持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中埔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改扩建等,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占全国总量逾七成;积极打造两岸旅游“黄金通道”,对旅游包机、新航线开辟、国际豪华游轮停靠等进行奖励,2010年经厦赴台旅游16.5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75倍,占大陆赴台旅游总人数的10%。
三、城乡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理财思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文明祥和的美好家园,2008年我市再次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积极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通过统筹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利用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信托凭证和银行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605亿元,约占“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6.4%,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拓展进一步加快。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等进出岛通道相继建成通车,福厦、深厦、龙厦铁路及厦安、厦成高速等对外连接通道加快推进,快速公交brt、成功大道、疏港路二期、环岛干道、海翔大道、滨海大道、国道324复线等岛内外主干路网加速连接,为区域一体化和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理财思路进一步拓宽。积极应对信贷政策变化,灵活运用信托资金、企业债券融资、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及利用国企沉淀资金委托贷款等形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各区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为招商引资以及现代化、生态型新城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体制,激活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财政投资有力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441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3倍。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投资决策责任机制、债务预警机制和偿还机制,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范融资平台管理;坚持“先谋后动,动则须成”的投资平衡理念,严格实行“四大平衡”机制,合理统筹调度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保障了财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强农惠农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安排各类支农资金35.7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08倍,年均增长24%,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农村环境明显改善。实施102个旧村改造新村建设、35个老区山区村改造、25个山区村人饮安全工程及2个移民造福试点,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生态风景林建设,完成75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87座水库安全鉴定,2010年底,全市通行政村和自然村道路硬化率分别达100%和80%,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车率分别达100%和95%,自来水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91.6%和96.9%。现代农业水平提升。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引导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两头在厦、中间在外”新型农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订单农业,支持无公害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加工建设,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付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及9万多农户;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投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助的办法,扶持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1万元,比2005年增长62.9%。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全市累计教育投入162.6亿元,为“十五”期间的2.5倍,年均增长23.6%,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实施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鉴定和维修加固,完成442个岛内外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得到较好保障;推进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统一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各项收费4.4亿元,获颁“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加大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投入,落实普通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职业教育集团由“十五”期间的2个增加到5个,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由“十五”期间的4所增加到7所。

  卫生改革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4.5亿元,年均增长15.6%,年投入额从2005年的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4.5亿元,增长了1倍多。完成市中医院、仙岳医院改扩建,第一医院综合病房楼、中山医院内科大楼、妇幼医院综合楼等竣工交付使用,2010年底全市实有床位10,629张,平均每千人口4.17张,比2005年增长27.1%。建成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就医和医疗信息共享。开展儿童补种乙肝疫苗、老年人健康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等服务项目。推进新一轮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将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补助,切实提高农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加成,并自2010年8月起,对就诊基层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的免费优惠。推行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有效应对问题奶粉、甲型hini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持续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发放标准由2004年的1000元调增至2010年的1848元,居全国前列;率先推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出台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逐步建立以社区居家养老和居家护理为主,养老院集中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促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大力拓展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陆续出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较早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可转移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职业介绍和培训财政补贴机制,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扶持力度,五年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的较好水平。支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机制进一步健全,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此外,财政还为全市居民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增强居民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全力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近50亿元建设资金,基本建成2.3万套住房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公用事业持续改善。城市公用事业投入空前加大,五年间累计投入  96.8亿元。大力支持公交车辆更新、企业改制及部分停车场建设,实施免收空调费补贴、公交票价改革及特殊群体乘车补助,增加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补助燃气公司价格倒挂及水务集团管网改造,稳定居民用气、用水价格。加快东部固废中心、东部及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等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尾水回用工作,后坑垃圾焚烧厂投入试运行。支持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莲花水库、石兜水库扩容、高集集杏海堤原水管道迁改以及东部原水输送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储备和输送能力,保障供水安全。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支持重点流域治理、生态保护建设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加大道路标线、跨线桥、人行天桥、公共停车场综合整治和建设力度,改善城市环境。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获颁全国“节水型城市”和“节能减排20佳城市”。

  文化体育蓬勃发展。“十一五”期间文体事业累计投入25.4亿元,是“十五”期间的1.5倍。陆续新建、修建、改造了园博苑、文化艺术中心、小白鹭艺术中心、经济特区纪念馆、嘉庚体育馆、工人体育馆、足球训练基地等文体设施,全市镇(街)、村(居)两级504个组织中,建有9个独立建制的图书馆、369个图书室或农家书屋。圆满完成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实现广播电视无线信号全覆盖。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对重点文化项目和闽台特色产业项目予以扶持或奖励。鼓励民间艺术传承发展,歌仔戏、高甲戏、南音、漆线雕、答嘴鼓等荣登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探索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路子,成功举办国际马拉松比赛、世界合唱比赛、奥运火炬传递、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第十八届市运会等重大文体活动,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四、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日益规范

  五年来我市各级财政致力于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等改革取得新突破。

  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龙头,财政管理领域不断细化,资金分配方式不断优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基础资料库,全面掌握预算单位资产情况,细化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二是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所有项目支出都纳入项目库进行滚动管理,大大提高项目预算细化和评审论证水平;三是加大结余资金清理统筹力度,部门结余资金统筹纳入单位预算与当年资金捆绑使用;四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先后将土地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预算体系编制,政府预算基本上涵盖政府所有收支;五是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衔接,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衔接。

  国库集中支付不断铺开。2006年起,市属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区在2007年底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市级预算单位有93个部门,预算单位405家。农村义务教育等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面推行,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运作效率,规范了预算执行,增强了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规范了财务报销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安全性。
财政支出绩效不断提高。一是完善投资项目审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了以审核监督向“服务管理”的转变,大胆创新,不断进取,在国内率先实行招标预算控制价、合理低价中标,采用市场定价,开展绩效预算评价和土地开发成本核算。五年来,共完成预(控制价)决算审核1206.1亿元,净审减170.7亿元,节省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和良性发展,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财政部委托的10个投资项目评审和37个专项核查项目,被财政部选入五个评审机构之列。二是推行支出绩效评价。2006年开始推行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考评为核心的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改革,五年来,共对263个项目实施了评价,涉及资金36.3亿元,其中事前绩效审核项目140个,涉及资金14.1亿元;事中绩效跟踪项目29个,涉及资金5.7亿元;事后绩效检查项目94个,涉及资金16.5亿元。用绩效考评成果来调整和修正预算,部分效益不高或不够成熟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部分预算金额不合理的项目予以调减预算,实现“投入为导向”向“绩效为导向”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行政成本控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定点办会、定点接待等制度,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在全省率先规范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内工勤人员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增长;严控车辆经费,核定公务车辆编制,统一配置标准,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统一保险和定点维修;2009年起因公出国(境)经费一律实行财政先行审查,并实现服务器集中托管和电子政务内外网统一接入,行政成本控制成效显著。

  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强化。一是率先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2006年以来,我市在行政事业执收执罚单位全面推行以“电子开票、全程监管、自动核销”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截止2010年底,全市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单位共1017家,1799个开票点。二是逐步推行财政票据网络化管理。2008年成功研发“厦门市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收缴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了财政、交警、银联及各商业银行等多部门间的顺畅数据交易通道,形成了实时、无缝的业务对接,实现财政非税收入在线、动态监管。三是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2009年起将绝大部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费、货物港务费、路政赔偿费、超计划加价水费、价格调节基金等,所需支出相应纳入预算安排。2010年,进一步将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支和政府住房基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改革不断规范。一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稳步扩大,2006至2010年,全市共完成采购项目预算147.6亿元,采购金额123亿元,节约采购资金24.6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6.7%。二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改革创新。2007年对协议供货进行改革,实行网上“二次竞价”,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的效率。实施特殊采购方式申请网上审批。2008年推行定点保险经纪服务。三是率先进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探索,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内采购数量和总金额较大且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具有较强需求共性的货物,变单位分散采购为集中政府采购,充分发挥了规模采购的效益,减少采购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

  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调拨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等得到有效规范。组织全市开展资产清查,建立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编制部门预算、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基础。全面有序深入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建立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构建配置科学、使用高效、监管有力的资源(资产)管理模式。推动事业单位改制,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政策,稳妥推进事业绩效工资改革。

  财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出台全国首部针对会计人员的立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规范会计人员兼职行为,设立委托代理记账制度;成立会计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建立会计人员奖惩制度和信息平台,设定警示名单公示制度;广泛开展会计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逐步形成了政府监督指导、行业自律管理、社会监督约束与单位内部控制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行业管理体系。持续强化财政监督,“十一五”期间市级共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148项,涉及资金117.3亿元;积极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涵盖市、区两级20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三类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审计发现的问题逐年减少,依法理财观念逐步增强。
财政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打造“活力财政”。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干部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狠抓干部教育培训,财政队伍专业、年龄和职务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岗位和人员配置趋于科学。坚持先进文化引领,精心培育“活力财政文化”,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员争先创优主题活动,形成了持续服务和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打造“服务财政”。连续举办四届“公共财政服务日”活动,成为财政服务新平台和新品牌。开设百项实事网上办、场景式服务导航、网上服务大厅(主题服务)等办事栏目,在全市首创“处长在线访谈”形式,提升了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咨询等服务功能,提高了公众参与度,我局门户网站被选为“厦门市十佳政府优秀网站”。打造“阳光财政”。结合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高效运行、正确行使。针对内部管理重点环节、敏感环节进行梳理和自查,通过系统设计和流程优化实现权力制约制衡和资金规范运转,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打造“高效财政”,陆续建成部门预算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土地收储管理系统、重点建设项目在线监控系统等20多个应用系统,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为财政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探索建立了涵盖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及市财政局内部绩效考评“三位一体”的考评体系,形成了互为作用、互为影响、互为制约的立体化监督机制,财政工作效能显著提升。在历年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中,市财政局均名列前茅,获评“2008年度厦门市十佳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财政局在连续两届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2009年首次荣登“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局属六个事业单位有五个先后获颁“市级文明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支付中心和行政政法处分别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巾帼文明岗”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第二章 “十二五”期间财政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环境分析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海西机遇,奋力科学发展,增创特区优势,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逐渐显现。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促进厦门均衡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总量、扩大收入规模、优化税源结构、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各种任务仍然非常艰巨,环境、资源、要素等各种压力仍在不断加剧,财政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将更加复杂、挑战将更加严峻。

  1、“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许多机遇

  (1)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较多。

  一是在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以及国际竞争因素的作用下,世界经济将保持持续发展的动力,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对我市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可能。二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升级,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建立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将加快东部、中部生产要素向西部流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三是从宏观政策层面看,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国家宏观调控相机抉择,先后制定了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也出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市加快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四是从税制改革方面看,“十二五”期间国家将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导向,继续稳步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适时研究开征环境税、物业税等,税收体制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会更加规范,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企业的经营环境,也将带来部分政策性增收。

  (2)我市财政改革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发生积极变化。

  一是坚实的基础奠定新起点。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有效克服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市生产总值从“十五”年末的1006.58亿元增加到“十一五”年末的2053.74亿元,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工业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为“十二五”时期财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科学的路径加快新跨越。《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颁布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海峡西岸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和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的战略目标,明确了“着力二三产共推进、着力岛内外一体化、着力内外需齐拓展、着力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抓党建强保障”的发展战略。难得的发展机遇、龙头示范的发展定位和跨越发展的发展战略,为我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

  三是独特的优势凸显新思路。经过近三十年的经济特区建设特别是五年来的海西中心城市建设,厦门市经济实力和中心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开始显现,在对台交流、人居环境、城市发展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和基础。结合海西城市群发展规划,厦门将推动建立厦泉漳大都市区的核心城市,特别是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厦门将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两岸金融合作滞后的状态得以借机重构。

  四是难得的机遇拓展新空间。近年来,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改善和“两桥一隧”的建成,城市开发建设的重点已由岛内逐渐转向岛外。国务院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后,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岛内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的状况得以逐渐改变,岛内外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研发产业,提升厦门对周边地区和海西各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为厦门寻求自身突破性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3)财政改革发展的环境将进一步改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间财政关系将日趋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将逐步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将逐步增强。特别是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坚持科学发展,突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提出了“四个注重”和“五个坚持”的要求。《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也强调要始终致力“五个发展”,大力建设“五个厦门”,努力实现“五个翻番”。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有利于促进各级财政部门锐意创新,狠抓落实,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宏观经济形势趋于复杂。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变化影响重大:一方面,“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而中国经济增长正面临政策支持的经济回升向市场驱动的持续发展的交替过程,人民币升值与出口环境变化、出口拉动与发展方式转变、劳动者收入提高与企业成本增加、经济发展与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与抑制物价上涨、宏观政策退市与经济二次探底之间的矛盾,令中国经济增长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全国性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区原来享受的政策优惠、制度优势被大大消解,而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厦门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对台优势面临弱化,能否抢抓机遇,放大政策效应,是厦门能否保持先行先试地位的最大挑战。

  二是收入增长形势较为严峻。“十一五”期间,尽管财政总量增加,但波段变化特征较为明显:2006、2007两年,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均实现了超过30%的高速增长;2008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冲击,财政收入增速明显回落。尤其需要关注的是,财政收入投资拉动型增长特征仍未根本改变,一次性收入比重较大,工业拉动作用不够明显,新增大型财税增长点不多,产业优化升级的问题如不尽快解决,财源后劲将受到严重制约。与此同时,中央正在酝酿对下财政体制的调整,部分税收分成政策的变化,可能在短期内对地方财政收入和财力产生一定影响。

  三是财政增支压力不断加大。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未来发展蓝图和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面临的增支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基建投资面临新的支出高峰。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构建辐射内外的交通体系,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需要大量的财政建设性资金投入。二是民生保障支出投入继续增加。加大力度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确保已经和即将出台惠民政策的资金需求,满足公共交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需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支持。三是产业扶持力度支出需求增大。为巩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为支持创新立市、文化立市、产业强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数额巨大的重大产业项目配套资金。四是政府债务偿还压力仍然较大。由于可安排建设和发展的资金有限,大量建设资金只能依靠投融资手段筹集,市、区两级政府各类显性和隐性债务规模日趋增大。建立完备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和偿还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将成为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是公共服务体系尚待完善。随着岛内外一体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岛内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尤其突出。岛内外社会事业配套建设差异较大,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加快建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建立与岛内外一体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机制体制,是公共财政亟需应对的新课题。

  五是财政改革任务日益繁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完善的财税政策体系与之协调,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要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机制要求稳步推进税费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财政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公民民主监督意识的提高和媒体公共监督力量的加强,必须构建具有相应制度支撑的财政预算公开体系,实现有效、持续的财政收支预算监督。

  综上所述,“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强烈的忧患意识,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化解不利因素,从单纯收支的传统观念向主动靠前、全面协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理财观念转变,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岛内外一体化、着力二三产共推进、着力内外需齐拓展、着力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抓党建强保障”的发展战略,按照“规模与效益兼顾、二产与三产同步、拓展与挖潜并重、政策与资金统筹”的理财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收入组织有方、公共保障有力、资源配置有效、监督管理有序”的活力公共财政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协调,和谐社会建设加速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为加快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我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具体目标为:

  1、做大做优财政经济“蛋糕”。以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为重点,积极打造精品经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可持续增收能力。

  2、全面提升民生福利水平。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岛内外一体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幸福城市,促进公共生活水平的实质性提高,让每一位勤劳努力的市民收入增长更加快速、居住环境更加优良、享受的公共服务更加完备、生活更加安康。

  3、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主要体现为“五个机制五个突破”:一是积极探索构建政策目标清晰、调控方式有力、资金整合有效、引导作用明显、政策配套协调、利益分配合理的财政调控机制,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上实现突破;二是立足于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构建事权明确、财力匹配,激励引导、协同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机制,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实现突破;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构建以公开、规范、透明为主要特点的,机会均等、系统保障、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资源配置和民生保障机制,在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上实现突破;四是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构建统一完整、科学精细、绩效优先、高效运行的财政管理机制,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上实现突破;五是以依法理财为核心、以现代科技为手段,构建分配与使用相一致、事前与事后相衔接、内部与外部相配套、行政与社会相结合的公共财政监督机制,在规范财政运作上实现突破。
4、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继续坚持量入为出的预算安排原则,确保全市各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督和管理,提高防范债务风险能力,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财政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现;又要正确认识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特征,从实际出发,在财力可能情况下,瞻前顾后,分清轻重缓急统筹来开展工作,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项目和政策,确保财政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厘清边界、转换职能、先行先试”的原则。公共财政的性质决定了财政的基本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发扬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的传统和功能,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进一步强化对市场失灵领域的支出责任和调控功能;同时,处理好公共财政退出竞争性领域与地方财政承担支持经济发展职能的矛盾,综合平衡,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以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激活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不断激发和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大的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促进发展、倾斜民生、维护稳定”的原则。发展仍然是厦门的第一要务。要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根本途径,积极作为,科学务实,重点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重点开拓城乡市场和国际新兴市场,重点提高产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动力,重点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效益优先、节约为本、管理为基”的原则。在财力增长有限、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不断扩大的双重压力下,要更加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绩效的观念贯穿预算项目执行的始终,达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内控,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堵塞支出漏洞;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牢固树立“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工作思路,从勤俭节约中挖掘潜力,从挖掘潜力中求得效益,有效地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指标预测

  不考虑财政收支不确定性影响和通货膨胀因素,对“十二五”时期的主要财政收支指标预测如下:

  --财政收入总量实现“双突破、双翻番”。力争财政收入保持与gdp同步增长,财政收入总量实现新的飞跃,到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比2010年再翻一番,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突破500亿元,达到550亿元以上。

  --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依托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区级财政发展活力得到激发,到2015年,力争区级财政收入总和达到160亿元以上;区级财政收入超过20亿元的行政区力争达到4个。

  --一般预算支出突破500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假定中央对我市财政体制不发生大的变化,预计2015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达到560亿元,年均递增14.6%左右,五年累计超过2200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000亿元以上。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与社会事业投入比“十一五”实现翻番,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实现“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当前,其他兄弟省市的快步发展,使得厦门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紧要关头。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决定了厦门不能在较低的层次上与其他城市作粗放型的低效率竞争,而必须大力发展精品经济,培育厦门经济新的制胜优势;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决定了必须更多地着眼人的发展,通过建设幸福城市,努力提升厦门的城市品位,推动厦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换言之,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产业集聚、质量提升、和谐发展的内涵式、集约型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精品经济、建设幸福城市,才能强化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实现中央和省委赋予厦门城市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海峡西岸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注重财税政策引导,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综合运用财税政策,用活用足财政投融资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导和杠杆作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精品经济,重点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构建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财税贡献率。

  1、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园区等工业发展载体的配套建设、招商引资和服务管理,鼓励岛内工业企业向岛外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园区转移,促进园区效益加快释放。加大对品牌培育、产业基地和项目组团建设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大的百亿乃至千亿以上产值企业集群(产业链),提升产业集聚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断完善激励性财税政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互相融合,加快厦门制造向厦门创造提升,重点发展电子、机械、航运物流、旅游会展、金融与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六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建设海峡西岸高端制造业基地、自主创新基地、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和文化休闲旅游中心,推动产业高端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规模壮大的有机结合。

  2、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打造“创新厦门”,建立稳定增长和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宏观管理为保障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做大产业创新平台。围绕产业发展重点,优先支持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挥风险投资科技创业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加快发展,充分激发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实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采取“人才+项目”模式,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经济的发展。

  3、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和财政投入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支持引导作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立完善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体系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支持发展能耗低、污染小、效益高的产业,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项目,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资金优先扶持。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努力做好国家“十城万盏”led试点城市和“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广节能减排产品,打造低碳城市,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4、支持内外需求并重发展。抓住国内外新一轮产业重组和生产要素转移的契机,坚持内需与外需并重、消费与投资并重发展,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外经贸增长方式转变,健全完善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服务体系,对重点出口品牌、中小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企业参与反倾销应诉、出口企业信用保险保费等实行补贴,增强企业处置贸易争端、防范市场风险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拓展对台交流合作的功能,支持两岸经贸交流、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加速两岸产业对接和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区域性消费购物中心建设,完善城乡商贸设施配套,大力发展高端消费市场,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商业形态和消费模式。加强两岸旅游合作,吸引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厦门口岸往返两岸,提升“海峡旅游”品牌。继续落实扩大消费的财税优惠政策,将促进消费需求与保障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5、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与市场机制的对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功能,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完善税费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区域发展财政政策等,建立利益分配引导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间接调控作用,激发经济加快发展的活力。积极运用财政贴息、政府采购、招投标、信用担保和建立国有资本金、投资入股、创投基金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切实加强财银合作,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扶持地方商业银行发展,壮大农村信用联社,发展农村合作银行,发挥财政与金融的耦合作用,共同推动经济发展。
二、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财政支持机制,着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按照“四个一体化”目标,稳步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一体化。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充分考虑岛内外的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发展后劲,合理界定区域功能定位,形成产业梯次推进和优势互补的格局。全面加快岛外新城规划建设,加快岛内城市功能项岛外分流,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促进新城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完善岛内城市规划,推进旧城保护性改建和片区提升改造,引导一般工业向岛外加速转移,重点推进会展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五缘湾片区的连片建设和发展,打造一流的本岛东部新城区。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政策和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从政策、资金上支持海西城市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交流,推动产业分工协作,优化区域资源配置。

  2、完善基础、拓展空间,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筑安全、快速、便捷的一体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继续完善市政交通路网构架,构建大运力公交体系,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进出岛新通道建设,延伸城市快速干道,构建城市组团之间交通网络,打造市域内“半小时生活圈”。全面融入海西交通网络,完成龙厦、厦深高速铁路和厦成、厦安高速公路及厦漳跨海大桥建设,适时启动沿海货运铁路专线、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对台和对外区域通道,打造东南沿海铁路交通综合枢纽和全国重要公路主枢纽城市,形成闽西南“1小时交通圈”,不断拓展经济发展腹地,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

  3、健全机制、同步提升,推动城市建设一体化。按照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和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界定市区两级事权和财权,适时调整和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提供财政体制机制保障。创新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区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岛内外基础设施共建机制。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山地公园、绿化美化等市政设施建设机制,配套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打造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环境生活质量,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4、强化运作、灵活管理,推动投资管理一体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的市场化改革,完善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加大纯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投入,调减财政对公用事业的福利性补贴,对城市资源性消费品实行差额累进定价收费办法,建立起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城市投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三、完善收入管征机制,促进收入稳定增长。

  在科学处理加强征管与涵养税源关系的基础上,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1、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根据中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税制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调节作用,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鼓励节能及建立节约型社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有利于振兴装备制造业和其他产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严格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的源头管理,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财税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和服务的质量、效率。

  2、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要依法清理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继续加强收费基金政策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推进税费改革,理顺税费关系;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效益,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效管理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根据“实现各职能管理部门、各执收执罚单位联网,资源共享,非税收入的应收信息、实收信息实时采集,确保资金收缴实时监控,提高对账工作效率及准确性”的建设目标,以及非税收入的不同类型及管理要求,逐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拓宽缴款渠道,方便缴款人缴款。研究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法规,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3、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继续完善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诸环节配套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收入的管理力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额标准及相关定额,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由单纯的静态管理提升为动态管理。对闲置的资产建立统一调配的制度,最大限度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完善公共财政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理顺分配关系、支持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促进“平安厦门”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的成果。

  1、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出路。要持续加大支农资金投入,整合支农资金,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继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完善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小城镇综合试点改革,不断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加强对台农业产业合作,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推动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将资产和资源转变为资本投资创业,主动为生产企业、工业区、城镇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体系,使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并逐年提高。适时制定分类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学校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并逐步提高。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投入长效机制。继续开展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校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扩大入学比例,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试行学前教育一年免费;大力扶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支持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增强校企对接实效和深度,形成产学研用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继续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投入,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城乡教师交流、调配支教,缓解农村教师结构性矛盾,缩小城乡师资差距。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完善高中职学校学生国家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建立能够收支平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建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系;构建促进就业的财政扶持体系,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健全创业扶持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完善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城乡医疗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在内的社会福利政策,加快建立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包括就学、培训、康复在内的残疾人扶持政策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文明程度。

  4、支持公共卫生改革。以我市被确立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重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完善医院运行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力度。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标准化卫生所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包括老年人健康检查、适龄儿童补种疫苗、农村妇女补服叶酸等惠民项目,切实提高市民医疗保健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保证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继续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5、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加大公共文化事业投入,逐步健全覆盖全市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大型现代化文化基础设施、乡镇文化站和城市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富有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文化品牌的打造,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市场体系的建设。完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投融资机制。加快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将优秀文化资源推向市场,提高文化市场资源配置的强度。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立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服务网络,积极创建先进体育社区(镇),完善全民健身场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科学规划运动项目布局,完善运动员选拔培养和输送的管理机制,加强竞技体育队伍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建立完善体育市场管理制度,大力开发、拓展体育竞赛表演业、休闲娱乐业、旅游业等产业,努力提高体育赛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大型体育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办好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厦金海峡横渡活动、海峡两岸龙舟赛等大型体育赛事,深化体育对台交流。

  6、努力建设美好家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共安全管理和应急体系的科技应用、信息平台、科技装备的投入,提高公共安全管理、预防和应急能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实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管理部门监管数据的实时联网及动态查询。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重点环保工程,建成莲花水库,开工建设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加强九龙江、厦门湾等水源水体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人居环境质量,率先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五、统筹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快管理创新,逐步建立现代意义的预算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推进区级财政体制改革。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总体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对现行体制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规范市与区、区与区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建立与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探索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区级政府的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适度均等,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国家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的预算分配决策机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基础库建设,全面动态掌握财政供养人员、单位资产情况;完善标准定额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定员和实物定额相结合的标准定额,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合理性;完善项目库建设,增加中长期项目储备,探索中期财政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项目预算的计划性和科学性;规范预算投资评审,加大项目审核力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项目安排分配机制;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行采购预算,规范采购运行规程,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考核机制,硬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约束。积极利用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导向作用,促进环境保护,支持民族产业的发展。

  3、完善财政国库收付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不断拓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建立完善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使所有财政资金在账户体系内规范运行。逐步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实行动态监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运行问题。二是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使之成为整个预算执行管理的基本制度。逐步将所有级次财政部门、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范围。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资金运行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动态监控系统,构建全方位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实现对预算资金运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一体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
4、深化绩效评价制度改革。按照公共财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财政支出管理。本着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公共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委托中介机构考评的办法。进一步健全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针对考评中所反映出来的预算管理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通过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逐步实现绩效预算的目标。继续完善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效能。

  六、继续强化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1.加快财政法规制度建设。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要求,积极开展财政立法调研,细化立法内容,提高立法层次,增强财政立法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继续清理、修订和完善现有财政法规制度,增强财政法规制度的科学性。进一步做好财政法规与其他法规的衔接,增强法规间的协调性,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地方财政法规制度体系。

  2.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按照“全参与、全覆盖、全过程、全关联”的大监督要求,加快建设电子化财政监督检查系统,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稳步推行政府预算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收支数据,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内控制度,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提高财政政策效率与预算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3.强化财务会计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会计人员管理模式。强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依法处理财务会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全面落实《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强化会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严肃查处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

  4、健全财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与“权责利”相统一的债务管理体制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财政健康持续和安全运行。建立涵盖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体系的风险预警系统,对政府债务运行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跟踪和监控,及早发现债务风险信号,杜绝债务危机的发生。强化社保基金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构建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支持厦门银行和厦国信增资扩股,推动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的同时,高度关注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掌握企业资产风险水平,积极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七、加强财政自身建设,持续提升财政工作能力。

  1、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按照“七化一提高”的财政法制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普法常态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标准化、监督立体化、服务高效化、宣传多样化”,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其作为财政体制改革与完善的重要基础、效能建设和干部管理的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坚持财政资金使用到哪里、管理制度就延伸到哪里;进一步推动财政地方立法,将财政管理中比较成熟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验,纳入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文之中,强化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探索建立财政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积极开展财政立法后评估;努力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廉政勤政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加强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围绕财政业务重点环节,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绩效管理,促进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强化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加强财政干部的党性自觉锻炼,在思想作风上始终心系群众、理财为民;改进学习作风,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在工作作风上始终坚持务实有为,增强工作责任心、真抓实干;改进生活作风,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改进工作服务,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理财为民的理念,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需要,关注群众疾苦,积极支持民生,努力用真诚的服务打动人心、获取信任、赢得支持。

  4、加强“金财工程”建设,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按照“建设一个无所不包的系统、编制一套无所不在的预算、形成一种无所不能的监督”的总体目标,制定科学有序的管理流程、方法和规章制度,实现集网络管理、系统管理、资产管理、数据库管理、应用系统管理、安全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体系,及时响应和快速解决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确保金财工程网络及信息系统稳定、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形成市与区、市财政与市级预算单位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实现全市及各区财政收支详细情况的检索和查询,实现全市财政收支信息的资源共享和动态跟踪,为控制和监督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提供依据,提升财政部门决策分析的水平。

  5、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提升凝聚向心能力。加强财政文化建设,积极构建“以人为本、科学理财、文明高效、务实创新、勤政自律、协作奋进”的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财政部门的群体理想、信念和行为方式。通过加强财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坚定财政干部“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信念,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克己奉公、遵纪守法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包括廉洁从政在内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激励机制的作用和财政整体效能,不断完善财政文化教育活动场所、财政教育基地、财政文化的各种物质载体,营造以廉为美、以勤为乐、以绩为荣的良好氛围,激发财政干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为财政事业新局面的开创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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