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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7 生效日期: 2011-05-17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垦[2011]49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地方农垦、海拉尔、大兴安岭)、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农业厅、畜牧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扶贫效益,我部决定对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重点扶持贫困农场2008-2010年实施的所有扶贫资金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计划、可研报告和施工方案内容相符合。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资金到位(含配套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制度建立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单位法人责任、招投标、监理和合同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项目验收情况。验收时间、形式及验收评价。

  

  (五)项目竣工后的移交手续及使用期的管理维护制度。

  

  (六)项目实施的做法和经验。

  

  (七)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上均用文字表述,并填报附表(农场自查时只填写表1-4,表5由省级抽查时填写)。

  

  三、检查方式

  

  各垦区首先布置有关农场进行自查,之后由垦区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省级抽查。抽查的规模:新疆兵团、黑龙江广东垦区不低于20%;云南、大兴安岭、海拉尔、内蒙地方、广西新疆农业、新疆畜牧、江西湖南湖北海南垦区不低于40%;安徽河北辽宁陕西垦区不低于60%;其余垦区均为100%。各贫困农场于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报送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省级农垦主管部门于7月15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并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含农场自查情况、垦区抽查情况)报送我部农垦局。

  

  四、其他要求

  

  各垦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贫困农场自查时,要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做到不走过场、不漏项;垦区抽查时,要严格检查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到认真负责,严谨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弄清原因、明确责任,并提出有效整改意见。

  

  附件:1.贫困农场扶贫项目基本情况表(表1)

  

  2.贫困农场扶贫项目招标、合同管理情况表(表2)

  

  3.贫困农场扶贫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表3)

  

  4.贫困农场扶贫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表(表4)

  

  5.贫困农场扶贫项目竞技场事实记录表(表5)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贫困农场扶贫项目基本情况表(表1)

  

  填报单位:

  
名称 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主管部门  
4、建设单位  
5、法定代表人  
6、联系电话  
7、建设单位联系地址、邮编  
8、项目立项审批文号、时间  
9、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时间  
10、批复建设地点  
11、实际建设地点  
12、批准建设期限  
13、开工时间  
14、实际建设期限  
15、进度滞后情况  


  填表人: 单位:检查组复核人:

  

  附件2:

  贫困农场扶贫项目招标、合同管理情况表(表2)

  

  填报单位:项目名称:

  
招标类别 招标情况 该招未招情况
代理单位名称 代理单
位资质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批准部门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
位资质
合同金额 建设内容 合同金额
设计                  
监理                  
建安工程                  
设备材料                  
其他合同                  


  检查组填表人:

  

  附件3:

  贫困农场扶贫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表3)

  

  填报单位: 项目时间:年 资金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计划投资     实际到位     到位资金比
计划资金+、-
  项目效益
    合计 国家 配套 合计 国家 配套 国家 配套  
                     
合计                    
                     
                     
                     
                     
                     
                     
                     
                     
                     
                     
                     


  注:请按年度分别填写,每年一表。

  

  附件4:

  贫困农场扶贫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表(表4)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1、专户、专账  
违规资金情况统计
违规类型 总额 资金用途 说明
2、挪用、出借      
3、挤占资金      
4、审核手续不全      
5、白条入帐      
6、截留或滞留资金      
7、管理费超支      
8、其他问题      


  检查组填表人:

  

  附件5:

  贫困农场扶贫项目检查事实记录表(表5)

  

  填报单位:

  
被检查单位名称  
被检查项目名称  
事实记录: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被检查单位可另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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