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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0 生效日期: 2011-05-20
发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11]6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和交通环境,增强城市交通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市政府将2011年确定为“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积极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全面实施全域城市化战略、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重大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5%以上。

  (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2011年,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人以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交通综合整治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计划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以及工作结果的考核。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万才 市长

  副组长:张 军 副市长

  王立科 副市长

  成 员:王忠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周 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荣 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维洲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顾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瑞春 市教育局局长

  王庆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徐从琪 市监察局局长

  毛岩亮 市财政局局长

  于德泉 市人社局局长

  王晋良 市国土房屋局局长

  董 伟 市环保局局长

  张亚东 市建委主任

  王 君 市规划局局长

  马成恩 市城建局局长

  姚先林 市交通局局长

  杨吉奎 市安监局局长

  葛延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 春 市国资委主任

  任 政 市物价局局长

  朱进元 大连保监局局长

  徐长元 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

  栾庆伟 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江亲瑜 中山区区长

  阎利军 西岗区代区长

  刘维木 沙河口区区长

  侯祯涛 甘井子区代区长

  谭积斌 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领导小组下设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联系电话:83633233),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市建委主任张亚东兼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办等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综合整治办公室下设9个工作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 交通规划组。组长单位:市规划局,组员单位:市交通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建局等。负责编制各项交通规划和土地使用计划等。

  2. 城市交通项目组。组长单位:市城建局,组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园区管委会等。负责各类城市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3. 公路交通项目组。组长单位:市交通局,组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园区管委会等。负责各类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及公交场站、管理系统等公交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4. 宣传教育组。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组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城建局、大连广播电视台、大连日报社、大连天健网等。负责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宣传。
5. 交通管理组。组长单位:市公安局,组员单位:市交通局、大连保监局。负责道路交通组织、交通秩序整治、车辆管理和停车场管理。

  6. 政策法规组。组长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组员单位:市公安局、市物价局等。负责研究制定交通有关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 资金保障组。组长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组员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和有关工作经费。

  8. 督查考核组。组长单位:市政府督查室,组员单位: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公安局。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年底进行绩效考核。

  9. 综合协调组。组长单位:市建委,组员单位: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文明交通城市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大政发 [2011] 43号)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 [2011] 61号)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机动车管理、提高现代交通管理水平等6个方面共25项工作措施,确定我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时间要求(详见附件《2011年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五、工作重点

  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占道停车泊位,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力度。按照先路内、后路外的原则,重点纠正和查处中山路等81条主干道路及与其相连的次干路,以及机关、口岸、医院、广场、商务区、学校、旅游景区、公交站点、公交枢纽站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占用行车道、占用港湾公交站点、占用路口渠化隔离带、在交叉路口人行步道内违法停车妨碍行车安全视距和中山路、人民路上占用人行步道等违法停车情形。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建立高密度的巡查机制,分期分批,逐条路街、逐个区域进行治理,做到治理一处、规范一处,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常态化。

  重点区域乱停乱放整治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包括:

  重点路街及广场:人民路、中山路、迎宾路、山峦街、中南路、朝阳街、春德街、五五路、南山路、七七街、解放路、五惠路、鲁迅路、长江路、胜利路、高尔基路、五四路、五一路、黄河路、联合路、万岁街、白山路、会展路、西南路、西北路、迎客路、千山路、山东路等28条路街;二七广场、三八广场、中山广场、友好广场、五一广场等5个广场周边。

  重点场所、学校和旅游景区:市委、市政府、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医附属第一医院、中心医院、房地产交易市场等8个场所;二十四中、二中、九中、十二中、四十八中、辽师附中、水仙小学、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等8所学校;老虎滩公园、付家庄公园、星海广场等3个旅游景区。

  重点商务区:友谊商城、时代广场、青泥洼桥商圈、胜利广场、奥林匹克广场、西安路商圈、东特沃尔玛超市等7个商业区;香格里拉大饭店、富丽华大酒店、新世界酒店、凯宾斯基酒店、远洋洲际酒店、日航饭店、香洲花园酒店等7个涉外酒店。

  其他路街、区域的整治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停车场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停车场(库)的规范管理,8月底前出台《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办法》,做到依法管理、有效管理。同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建配建停车场改变用途和闲置不用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彻底清理。清理工作8月底前要完成50%,11月底前要全部完成。

  物价部门要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中心区高于其他区”的差别化收费原则,在6月底前完成机动车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

  (三)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要在8月底前完成高尔基路的星辰街至中山路、解放路的八一路至中山路双向、东联路桥下的香周路至中华路、黄河路的马栏广场至更新街、香周路的西南路至香炉礁桥等5条公交专用道的建设任务,在10月底前完成中山路、brt等现有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交通监控设施的完善工作。
交通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公交线网,今年完成7条公交线路延伸、延时工作。要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公交车辆进出公交车站时规范有序,不能过多占用城市道路造成拥堵。

  六、实施步骤

  2011年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下旬)。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至11月)。各有关单位按照《2011年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进行实施。

  为迎接今年夏季达沃斯,重点工作及道路拓宽改造和维修等工程要在8月底前完成,确保综合整治初见成效;11月底前各项整治工作要按期完成,确保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1年12月)。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并上报市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能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精心组织。

  (二)责任明确,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按期完成。各组长单位要根据本工作组职责制定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作为该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积极协调配合单位,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配合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工作需要,积极支持,按要求完成配合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报送组长单位,各组长单位要及时将本工作组的工作方案报送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一协调,高效推进。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按时参加综合整治办公室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做到情况清楚、部署及时、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联系人要做好沟通联系和上传下达等工作,做到认真负责、沟通顺畅、传达及时。

  (四)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交通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我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监督,奖优罚劣。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次督查考核制度。各工作小组每月底要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个月的工作安排报送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查考核组每季度要认真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工作,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组织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扬奖励,对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问责。

  附件:《2011年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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