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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0 生效日期: 2011-05-20
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11]114号
  本厅各处室: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部署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07〕10号文)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我办已连续获得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以建设“为民、务实、创新、高效”的干部队伍和“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加强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又好又快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在厅党组的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文明办的指导下,各处(室)都要认真搞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创建意识,发挥创建活动的主体作用,齐心协力,整体联动,努力把我办建设成为精神状态奋发有为、人际关系团结和谐、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的文明机关。力争在2011年创建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三、创建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厅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文明办工作人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听取文明办及职能部门工作的汇报,研究精神文明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按照文明单位的目标要求,推进本单位文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议大事、谋全局、抓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政治学习制度,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活动为契机,把革命传统教育融入到学习教育之中,引导干部职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

  

  (三)继续深入开展“着力‘四个提升’,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办公厅工作要求,着力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努力把办公厅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的“四型”机关,力求做到“四个讲”:工作苦点累点讲奉献、担子重点轻点讲责任、待遇高点低点讲服务、荣誉多点少点讲风格的服务理念,营造一个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生动活泼、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创建文明单位的宣传力度,制作醒目的文明建设宣传标语牌匾。在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和“节能减排”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分钟电话”等“四个一”活动。做好办公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日常交往做起,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五)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机关。结合办公厅工作特点,探索适合机关开展的活动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机关活力,建立机关党员活动室、干部职工阅览室和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室。适时举办建党90周年、“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有关知识学习和知识竞赛活动;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关心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和推行干部职工公休制度,举办各类健康常识讲座和文体活动。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2011年终考核和各类评比中,完成机关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与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干部职工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确保责任的落实和效率的提高,形成机关内部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七)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牌、行政职能、位置分布,要采取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公示栏张贴、网络公示栏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让群众监督。在办公的西楼五层、六层、七层的走廊电梯口处,配置电子触摸屏,将办公室的布置、各处室的职能等相关信息收录,便于来办事的人员查询。

  

  (八)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文档整理、迎接检查验收。具体要做到“五个有”:有一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一份创建工作总体汇报材料;有一套创建活动档案资料;有一个创建活动宣传栏版,有一部创建工作成果幻灯片。

  

  四、实施步骤

  

  在市委文明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初)。根据省市委关于集中开展治庸治懒专项工作和《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精神,召开创建再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发动,全面动员,营造氛围,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促进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中旬)。严格按照《福建省文明单位考评体系》,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实施,总结创建工作成绩,弥补不足。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岗位业务工作和机关综合管理的基础上,重视抓好机关效能和环境建设,全面推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材料准备阶段(5月下旬)。按照市直机关文明办印发的测评细则,逐条落实各项工作,在各处(室)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普查互查抽查,拾遗补缺,注意把平时积累收集的各类创建材料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按要求整理成卷,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请求,并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迎接考评阶段(6月上旬)。进一步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和考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迎接市直机关和省市文明办的考评验收。

  

  五、具体要求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促进机关建设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工程,需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和齐心努力,必须切实抓好该项工作,确保申报成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纳入厅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办公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群组织齐抓共管的格局,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把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处(室)和个人,同时要与年度干部考核、评比先进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宣传发动。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广泛进行创建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意义和任务,牢固树立强烈的创建意识,在机关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美化、优化、净化办公环境,增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旺盛的热情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为了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结合治庸治懒专项工作和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办公厅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用制度规范创建工作,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主动联系,争取指导。在创建活动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主动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文明委联系,汇报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指导,及时弥补不足。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横向交流,促进创建工作健康运行。

  

  市政府办公厅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意识,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为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创建目标而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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