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仁爱医院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01 生效日期: 2011-06-01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1]401号
  深圳仁爱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核实申请材料后,我委同意深圳仁爱医院的主要负责人由“潘纯治”变更为“刘素芳”。

  

  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此复。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