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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09 生效日期: 2011-06-09
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办理年度报告手续,现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附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印发版)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印发版)

  
   第一条  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是指邮政管理部门对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上一年度经营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等进行的集中性审核。

  第三条  凡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企业,均应当向原颁发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提交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提交,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

  当年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许可证的,自下一年起提交年度报告。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邮政管理部门是指国家邮政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国家邮政局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和经营国际快递业务企业的年度报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企业的年度报告工作。

  第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和要求,将下列材料报送原发证机关:

  (一)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附件1);

  (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格式由国家邮政局统一制定。

  第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通过邮政管理部门政府网站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同时提交纸质材料。

  第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并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按期提交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应当认真审核,并根据需要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要求申报企业补充材料、重新填报或者作出说明。申报企业应当接受检查、补充材料、重新填报或者作出说明。

  第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企业年度经营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邮政管理部门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指定栏标注年报标记。

  第十条  对于报告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告。

  (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域、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不相符合的;

  (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但未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

  (三)经营快递业务未能持续符合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条件的;

  (四)与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通过加盟、代理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

  (五)许可证有效期内擅自停业、歇业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第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通告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年度报告情况,并可将年度报告情况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工作。遇有特殊情况,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年度报告工作完成时间可以延长30日。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年度报告工作完成之后30日内汇总、发布年度报告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向国家邮政局报告。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邮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
2.年度报告流程图(略)

  

  附件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

  

  填报企业:   (盖章)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表1 基本情况表

  1-1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业务的企业填写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品牌
 
许可证信息(按许可证填写)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经营范围
 
经营地域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注册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________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日期
 
工商营业执照号
 
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企业组织身份
总部企业 子公司 单一公司 处理中心
企业性质
国有控股
民营控股
外商投资(含台港澳侨)
外商控股(含台港澳侨)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传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加入快递协会
是  在协会中担任职务

有无自有独立网站
有  网址

从业人员情况
 
自有人员情况
下属加盟企业
(含加盟企业的填写)
人员
总数
其中:
企业总部
其中:
公司
其中:
公司
从业人员数
 
 
 
 
 
快递业务员数
 
 
 
 
 
持证快递业务员数
 
 
 
 
持证快递业务员比例
 
 
 
 
关联机构情况
公司(营业部) 个(仅填写直接隶属)
公司  
处理中心 个,处理中心总面积 平方米
加盟企业
代理企业
运输工具情况
自有
租赁
加盟企业
飞机 
汽车 
其它车辆
飞机
汽车 辆其它车辆
汽车 辆其它车辆
是否开办代收货款业务


专业报关人员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填写)


专业报检报验人员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填写)
有___人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姓名)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注册地
(自然人国籍)
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许可证变更情况
 
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受到奖励情况
 
受到处罚情况︵
可续页

处罚事项1
处罚决定书号
 
处罚时间
 
处罚事项
 
处罚对象
企业自身
加盟企业加盟企业名称
处罚事项2
处罚决定书号
 
处罚时间
 
处罚事项
 
处罚对象
企业自身
加盟企业加盟企业名称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附选框“”中划“√”,不可多选。

  2.填报书面材料时,不得空项、漏项。(不存在的栏目内容应填“无”或者“0”)

  3.企业组织身份一栏,总部是指,拥有快递业务品牌,并在国内设立关联机构(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处理中心、加盟企业)的企业。单一公司是指,独立运作,无关联机构(包括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加盟企业)的企业。

  4.从业人员情况,以报告年度12月31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快递业务员数是指,在快递企业中从事快件收寄、分拣、封发、派送等工作的人员数量。持证快递人员数是指,持有初级快递业务员或者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

  5.关联机构情况一栏,企业分公司(营业部)和子公司数量应与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名录所列信息一致。处理中心、加盟企业、代理企业个数应与年度报告处理中心列表及加盟代理企业列表中的信息一致。

  6.运输工具一栏,其它车辆包括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

  7.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8.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五项情形。

  9.受到奖励应写明时间、地点、原因等信息。

  10.受到处罚情况仅填写企业受到邮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表中涉及加盟企业情况的仅填写与填报企业直接签署加盟协议的企业。

  

  1-2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企业填写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品牌
 
许可证信息(按许可证填写)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经营范围
 
经营地域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注册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________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日期
 
工商营业执照号
 
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企业组织身份
公司 加盟企业 单一公司 处理中心
企业性质
国有控股
民营控股
外商投资(含台港澳侨)
外商控股(含台港澳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传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加入快递协会
是  在协会中担任职务

有无自有独立网站
有  网址

从业人员情况
(仅填写企业自有人员,不包含加盟企业)
从业人员数
快递业务员数
持证快递业务员数
持证快递业务员比例%
关联机构情况
公司(营业部) 个(仅填写直接隶属)
公司  
处理中心 个,处理中心总面积 平方米
加盟企业
运输工具情况
自有
租赁
加盟企业
汽车 
其它车辆
汽车 辆其它车辆
汽车 辆其它车辆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姓名)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注册地
(自然人国籍)
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许可证变更情况
 
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受到奖励情况
 
受到处罚情况︵
可续页

处罚事项1
处罚决定书号
 
处罚时间
 
处罚事项
 
处罚对象
企业自身
加盟企业加盟企业名称
处罚事项2
处罚决定书号
 
处罚时间
 
处罚事项
 
处罚对象
企业自身
加盟企业加盟企业名称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附选框“”中划“√”,不可多选。

  2.填报书面材料时,不得空项、漏项。(不存在的栏目内容应填“无”或者“0”)

  3.企业组织身份一栏,单一公司是指,独立运作,无关联机构(包括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加盟企业)的企业。加盟企业是指,与企业总部通过加盟协议的形式,取得总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经营技术、信息系统等的特许权的企业。

  4.从业人员情况,以报告年度12月31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快递业务员数是指,在快递企业中从事快件收寄、分拣、封发、派送等工作的人员数量。持证快递人员数是指,持有初级快递业务员或者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

  5.关联机构情况一栏,企业分公司(营业部)和子公司数量应与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名录所列信息一致。处理中心、加盟企业个数应与年度报告处理中心列表及加盟企业列表中的信息一致。

  6.运输工具一栏,其它车辆包括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不包括自行车。租赁情况包括员工自购车辆数目。

  7.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8.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五项情形。

  9.受到奖励应写明时间、地点、原因等信息。

  10.受到处罚情况仅填写企业受到邮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表中涉及加盟企业情况的仅填写与填报企业直接签署加盟协议的企业。

  

  表2 经营情况表

  2-1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业务的企业填写
   
年度经营情况
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
 
注册资本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经营情况
公司上市情况
未上市
境内上市
香港上市
其他地区上市
全年快递业务量
万件
属于企业自营
的快递业务 万件
国内业务  万件
国际业务(含港澳台)  万件
信件类业务 万件
包裹类业务 万件
其中:网购业务量万件
全年快递业务营业收入
万元
属于企业自营
的快递业务收入 万元
属于企业自营
的其他快递收入 万元
国内业务收入  万元
国际业务收入(含港澳台)万元
信件类业务收入 万元
包裹类业务收入 万元
其中:网购业务收入 万元
代收货款业务
万笔
涉及代收货款金额
万元
快递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状况
增加
减少
持平
快递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百分比
%
全年快递业务净利润
万元
全年用于经营快递业务成本
万元
全年快递业务累计投资额
万元
 
具体快递业务投资项目
 
运营情况
是否已开通快递业务
已开
未开
快递业务运营状态
正常
停业(是否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是 否)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附选框“”中划“√”,不可多选。

  2.填报书面材料时,不得空项、漏项。(不存在的栏目内容应填“无”或者“0”)

  3.全年快递业务量及营业收入栏中,快递业务按通达范围分为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按快件类型分为信件类业务和包裹类业务。加盟企业总部填写本品牌下(含下属加盟企业)的全年总快递业务量及营业收入。

  4.企业自营快件业务量及自营快件业务收入不包括加盟企业、代理企业、子公司经营的快件业务量和收入以及其他快递收入。
5.企业自营其他快递收入包括:保价费、超远投递费、逾期保管费、出售品收入、出租收入和商品购销收入等。

  6.具体快递业务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运输工具、操作场地、信息技术、分拣设备等方面投资项目,仅填写投资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项目。

  

  2-2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企业填写
   
年度经营情况
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
 
注册资本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经营情况
全年快递业务量
万件
信件类业务 万件
包裹类业务 万件
全年快递业务营业收入
万元
信件类业务收入 万元
包裹类业务收入 万元
快递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状况
增加
减少
持平
快递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百分比
%
全年快递业务净利润
万元
全年用于经营快递业务成本
万元
全年快递业务累计投资额
万元
 
具体快递业务投资项目
 
运营情况
是否已开通快递业务
已开
未开
快递业务运营状态
正常
停业(是否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是 否)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附选框“”中划“√”,不可多选。

  2.填报书面材料时,不得空项、漏项。(不存在的栏目内容应填“无”或者“0”)

  3.全年快递业务量及营业收入栏中,快递业务按快件类型分为信件类业务和包裹类业务。

  4.具体快递业务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运输工具、操作场地、信息技术、分拣设备等方面投资项目。

  表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3-1资产负债表(略)

  

  3-2 损益表(略)

  

  表4 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

  
序号
公司(营业部)名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地址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按照邮政管理部门所发许可证副本分公司(营业部)名录填写。且仅填写直接隶属填报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企业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营业部)由子公司填报。

  

  表5 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按照邮政管理部门所发许可证副本子公司名录填写。

  3.经营范围按照许可证登记事项填写。

  

  表6 快递业务处理中心列表

  
序号
处理中心名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地址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仅填写由填报企业直接出资且控股的处理中心(分拣、分拨中心)。

  

  表7 加盟代理企业列表(有加盟或者代理企业的填写)

  

  7-1 加盟企业列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仅填写与填报企业直接签署加盟协议(商业特许经营)的企业。

  3.经营范围按照加盟企业许可证登记的经营范围填写。

  

  7-2 代理企业列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仅填写与填报企业直接签署代理(委托代办)协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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