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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广东大型系列招商活动(国内知名民企)签约项目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7 生效日期: 2011-05-17
发布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经信发电[2011]7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国资委、文化厅、科技厅、农业厅、旅游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工商联,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

  

  根据《关于广东大型系列招商活动(国内知名民企)项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1〕30号,下称30号文)要求,各分团(组)等经过努力并按进度于5月10日前报送了3批签约项目共约470多个。现就签约项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签约项目上报信息

  

  经省委主要领导同意,转型升级大会时间安排6月26日报到,27-28日两天举行。经研究,原定5月10日截止的签约项目报送时间顺延。请各分团(组)于6月10日前将筛选确定的签约项目摸底表(电子版)、签约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表头见附件)报送项目协调组(电子邮箱:scjsc@gdei.gov.cn)

  

  前期各分团(组)报送的部分签约项目因信息填报不完整,无法统计、分析。请各分团(组)再次核对本单位已报送的签约项目信息,特别是项目总投资额、对方投资额,所属领域和行业、是否参加签约、投资方是否民营500强等(可在简介中说明),对前期已报的所有签约项目,都要补充填报汇总表并于5月25日前按附件汇总表格式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上报。如截止时信息仍未填写完整的项目,不计入此次活动的签约成果统计,也不安排参加集体签约。

  

  二、签约项目汇总统计形式

  

  (一)鉴于此次活动的签约项目主要是落地在22个地市(区),为避免项目漏报、重报,我们将以地市分团为主体,按22个地市(区)分团进行统计。其他省直单位、办事处以及秘书处各专业组等,上报项目不分列统计数据。

  

  (二)请各专业组、省直各分团以及各办事处,主动做好与相关地市(区)的沟通衔接。对已收集的签约项目的投资总额、所属领域、行业、是否要求参加集体签约等指标认真进行核对,并将原由省直单位、专业组等报送的项目分别纳入到项目落地市(区)的分团。

  

  三、参加大会现场签约仪式项目的选定

  

  项目协调组按各分团上报要求参加大会现场签约项目进行排序核对。会同综合协调组根据签约现场的容纳量确定的规模和原则等标准,提出具体方案报请组委会领导同意后下达参加大会现场签约的项目和企业名单。

  

  附件:广东大型系列招商活动(国内知名民企)签约项目汇总表
    广东大型系列招商活动(国内知名民企)秘书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代章)
   

  2011年5月17日

  
   附件:

  广东大型系列招商活动(国内知名民企)签约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本方企业名称 对方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亿元) 本方投资金额(亿元) 对方投资金额(亿元) 项目类型 投资领域 合作方式 所属行业 实施地点(是否进园区) 是否参加签约仪式 本方签约人姓名及联系手机 对方签约人姓名及联系手机 是否民企500强
                               
                               
                               
                               
                               
                               
                               
                               
                               
                               
                               
                               
                               


  填报联系人、电话:

  备注:

  1、 请各有关分团(组)将第一、二、三批以及最近新上报的签约项目全部都汇总到此表中(新报项目仍然要报项目摸底表电子版);

  2、 项目实施地点如需进产业园区的项目,请特别注明;

  3、 投资领域、合作方式、所属行业可参考粤经信发电〔2011〕30号通知附件三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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